丰盛古镇至增福路口市政供水管网工程网上竞采公告
丰盛古镇至增福路口市政供水管网工程网上竞采公告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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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供水管道工程和下水道铺设 需求描述: 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 ¥267,501.71 | 1(件) | ¥267,501.71 |
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一)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二)报价范围:按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要求填报价格。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本工程合同段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响应报价。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报价原则:
1、本工程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各章节说明及相关配套文件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编制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条件自主报价。
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明示或暗示的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否决投标处理。若评标时未发现,结算时按最不利于供应商的原则执行。一旦中标,除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情形以外,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2.材料价格:按《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4月)主城区价格结合市场价确定。所有材料价格均为含税价。
球墨铸铁管及管件、3PE内外防腐钢管及管件、伸缩器、阀门、法兰、管道支架、球墨井盖等主要材料均为甲供材;辅材及混凝土材料等包含在本次招标限价发包范围内。
3.人工价格:按《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22年第一季度重庆市建设工程人工信息价的通知》2022年第一季度重庆市建设工程人工信息价主城片区价格进行调整。
4.根据《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37元,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询价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四)算术错误改正
采购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应按以下原则改正: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有利于采购人解释的报价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若响应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报价函”中金额不一致时,以否决投标处理。
4.工程量清单中若有暂估价按给定的价格进行填报,否则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五)其他说明:
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公布的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供应商的响应总报价和工程量各项清单单价报价均不得高于相对应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安全文明施工费按2018定额配套取费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限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询价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结算时按照2018定额配套取费执行据实计算。
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通水、冲洗、试压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资料,经结算审核定案后,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定工程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周内无息付清。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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