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山镇街道狼山社区防灾减灾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狼山镇街道狼山社区防灾减灾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狼山镇街道狼山社区防灾减灾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宏信天德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狼山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狼山镇街道狼山社区防灾减灾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狼山镇街道狼山社区防灾减灾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预算:2.1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潜在的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本项目招标内容的相关服务,并具备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廉洁承诺书(格式参见第八章)。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
五、投标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2年07月23日14时0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2楼212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401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投标保证金:免收
七、开标
1、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3日14时00分;
2、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2楼212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401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07月23日14时00分。
2、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2楼212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401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九、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
2、评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2楼212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401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狼山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单位联系人:陶先生联系电话:181*****768
代理机构:宏信天德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港闸区江海大道488号金贸国际25楼
联系人:薛先生联系电话:153*****200
邮箱:*********@qq.com
十二、招标公告期
1、本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公告期为公告之日后起的5“日历天”。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3、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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