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区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村内绿化及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辽中区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村内绿化及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中区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村内绿化及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7-15 至 2022-07-22
撰写单位: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辽中区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村内绿化及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中区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村内绿化及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辽中区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村内绿化及养护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1,071,090.71
最高限价(元):31,071,090.71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沈阳市百村美丽乡村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沈阳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清单和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沈百千行办发【2021】4号)文件要求,辽中区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村内绿化及养护项目任务为实施42个村村内绿化及养护。

二、技术规格等标准:

为确保辽中区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村内绿化及养护项目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公开采购绿化及养护服务,要求承建单位完成如下工作内容:

1、项目内容

辽中区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村内绿化及养护项目。主要包括42个村的村内绿化种植及养护、种植土换填等。具体详见清单。

2、主要依据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沈阳市村庄和集镇规划管理条例》;

(2)《辽宁省园林绿化地方标准》DB/T2100P*****-*****-87;

(3)《沈阳市绿化条例》(2010年)

(4)《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SJ/T34

(5)《园林绿化标准合订本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上规范均适用于正常植树季节施工,若在非植树季节进行栽植工程,需对上述规范作相应的调整。苗木的挖掘、包装应符合现行标准。

(6)《环境景观-绿化种植设计》03J012-2

(7)乡规划与村庄规划

(8)沈阳市其他相关规定及政策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沈阳市村庄和集镇规划管理条例》;

(2)《辽宁省园林绿化地方标准》DB/T2100P*****-*****-87;

(3)《沈阳市绿化条例》(2010年)

(4)《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SJ/T34

(5)《园林绿化标准合订本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上规范均适用于正常植树季节施工,若在非植树季节进行栽植工程,需对上述规范作相应的调整。苗木的挖掘、包装应符合现行标准。

(6)《环境景观-绿化种植设计》03J012-2

(7)乡规划与村庄规划

(8)沈阳市其他相关规定及政策

3、技术要求

(1)严格按图纸、技术资料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现行造林验收规范、规程、标准进行。

(2)各种文物均属国家所有,中标人在土石方造林整地过程中若遇有文物,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并即时报请建设单位处理,任何人不得隐瞒或私自占有。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言及之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绿化栽植机械等必须按投标书所述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4、苗木种植要求

(1)本项目种植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无病虫害,规格及形态应符合设计要求。

(2)种植材料应注明品种、品系、产地、生产单位、采收年份,不得有病虫害。自外地采购苗木应有检疫合格证。

(3)所有采购苗木要求无病虫害,长势良好,形态优美,单选。

(4)所有采购苗木、材料等要求运输至甲方指定施工现场位置,回填种植土需运至建设单位指定场地。

(5)苗木运输过程中需保持苗木成活,保湿,避免风干。

(6)栽植具体方位由现场技术人员指导。

(7)现场如需要挖除部分树根,按照疫木管理办法由病虫害防治部门人员指导进行处理。

(8)苗木运输到现场后应及时栽植,土球苗木装车时,应按车辆行驶方向,将土球向前,树冠向后码放整齐。达到现场后,应紧密整齐排放,当日不能种植时,应喷水保持土球湿润。

(9)如运输至现场的苗木未达到采购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更换。

5、苗木养护要求:

辽中区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村内绿化及养护项目,包含3年养护期内每日养护及其他相关服务,包含浇水、打药、施肥、除草、修枝、冬季防寒、安装支架、补植苗木、处理枯死树、抗旱排涝、养护期内全天巡护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同时完成甲方临时要求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其中每年4月至10月每区域每月需浇水8次,浇水需完全覆盖整个区域,按照要求均匀浇灌,若在服务期内气候干旱,需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浇水次数。每年4月到10月需打药,农药种类为四霉素、灭幼脲、阿维菌素、高效氯氟菊酯、苦参碱、溴氰菊酯、氯氰菊酯、氧化乐果、甲维盐等。施肥按照每棵树0.25kg复合肥(氮磷钾)进行。每年4月到10月,每月需除草2次,除草区域覆盖整个空间区域(除草设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每年需对区域内进行2次修枝。冬季期间,需对每棵树进行涂白保护处理。

6、质量标准

(1)本项目执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质量按合格等级进行目标管理,由甲方组织调查、设计、服务、监理等单位及其他有关各方依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对项目进行验收和评定。

(2)绿化栽植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标准、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或程序不按规范进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因停工和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养护期间保存率、密度、补植苗木品种、规格和浇水、除草、松土、除萌、修枝、病虫害防治等指标验收不合格,承建单位需负责无偿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种、救治等整改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同时,乙方养护期顺延并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

7、其他要求

(1)原有植被移植或采伐,须办理林木采伐审批;

(2)栽植苗木须办理森林植物检疫合格证书 ;

(3)绿化栽植过程中禁止生产、生活用火,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壤污染,一旦发生责任事故,将追究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4)绿化栽植过程中造成军用或政府等部门光纤电缆遭到破坏,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5)绿化栽植过程中须协调好当地居民 ,做好防尘污染和噪音扰民等环保工作;

(6)绿化栽植过程中须严格按照省、市、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执行,并随时接受检查,如不按行业主管部门、设计或专家要求绿化栽植,责令停工整改。

(7)接受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对造林作业区的调整,并确保不影响工程量和绿化栽植及养护进度;

(8)建设单位将依据以上审批要件、监理日志、造林日志、现场照片、视频录像等档案资料,进行竣工验收。

(9)中标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三、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三年(其中绿化服务三个月完成,养护三年)

2、履约地点:沈阳市辽中区42个村。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按项目进度情况付款,2022年绿化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50%;2023年复核后,支付合同款的30%;2024年最终验收后,结清余款。

4、报价说明:报价应包含地块平整处理,苗木采购、运输、种植、养护等所有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本项目设有暂列金150万元,报价时单独填报,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结算时发生此费用按实支付,不发生不支付。

5、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及行业标准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其中绿化服务三个月完成,养护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供应商需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需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5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7月22日 16时5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间为自开标30分钟内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或场外自行解密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辽中分局
地址: 蒲西街道东环街54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shzbdl2022@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金凤
电话: 130*****119

标签: 内绿化及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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