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区人民医院关于开立专用账户(零余额账户)的遴选公告
沙湾区人民医院关于开立专用账户(零余额账户)的遴选公告
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沙湾区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乐沙财政库【2019】3号)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需开立专用存款账户(零余额账户),用于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我院拟对专用账户(零余额账户)遴选资金存放银行,兹邀请符合要求的相关银行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沙湾区人民医院开立专用账户(零余额账户)
二、邀请参加遴选的银行数量:三家及以上;邀请方式: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发布公告(http://www.swqrmyy.cn/)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国有银行;
2.参与银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参与银行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4.参与银行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四、评审办法:
本次项目采取比选方式,根据比选办法对备选机构进行综合评定。
五、评审指标及标准:
采用百分制,评分指标包括通用指标(分值60分)和自选指标(分值40分)。评分指标采用上一年度决算、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年末统计数据作为评分依据。
通用指标主要包括经营状况指标(分值 30 分)和贡献度指标(分值 30分)。经营状况指标应当包括参与银行总行净资产总额、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和流动性比例6项指标(分值各5分)。贡献度指标应当包括参与银行在小微企业、三农、扶贫等方面支持四川省及当地经济发展的相关指标。贡献度指标由资金存放主体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自选指标主要包括服务水平指标和利率水平指标。服务水平指标为反映资金存放银行提供支付结算、对账、分账核算等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方面的指标。利率水平主要指定期存款利率,资金存放的利率应当符合国家利率政策和人民银行利率自律机制的规定。资金存放主体自选指标应当有定性定量依据。
七、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7月22日12:00。
八、院内比选时间:2022年7月22日下午2:30,地点: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二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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