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西安市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室内空气环境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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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西安市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室内空气环境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明丰国际2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8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BXA*****-8

项目名称:西安市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室内空气环境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市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室内空气环境检测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2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28,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空气检测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328,000.00328,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室内空气环境检测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18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室内空气环境检测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2、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专项检测类资质,检测范围包含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同时具备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附表里包含室内环境检测相关参数);(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检测人员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8日至2022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明丰国际22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8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明丰国际22层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28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明丰国际2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原件前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明丰国际22层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磋商文件电子版。请各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供应商免费领取采购文件后,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阎良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地址:西安市阎良区延凤路西段风华小区院内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明丰国际22层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云

电话:029-********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棚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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