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胸科医院天津市胸科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导向标识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JTGP202207001G)公开招标公告-是

天津市胸科医院天津市胸科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导向标识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JTGP202207001G)公开招标公告-是



天津市胸科医院 天津市胸科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导向标识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JTGP*********G)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胸科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导向标识采购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3楼31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GP*********G
项目名称:天津市胸科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导向标识采购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115.6243万元
最高限价:115.6243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115.6243115.6243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天津市胸科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导向标识采购安装项目,招标范围:本工程导向标识专业施工图纸范围内涉及的全部导向标识采购安装工作内容以及所有调试验收工作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9月20日,实际工期以甲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总工期不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B.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3)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其中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5)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被授权人本单位职工承诺书并提供其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9)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10)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1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1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09:00-10:0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13)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说明:① 供应商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② 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8日 2022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3楼313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携带:①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②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③被授权人身份证,④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代理公司获取文件,现场领购。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胸科医院、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应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胸科医院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台儿庄南路261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3楼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喆、李栋
电 话:022-********

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5日

标签: 提升工程 导向标识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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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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