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项目(二期)
围场县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编号: | GC130*****220054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2-07-22 17: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2-08-01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2-08-09 15:00:00 |
开标时间: | 2022-08-09 15:00:00 | ||
正式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县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项目(二期)已由承德市农业农村局以承农字【2021】89号文件、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围政复〔2021〕9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冀财农【2022】58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围场县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项目(二期)
2.2项目编号:GC130*****220*******
2.3项目内容:建设在一期的基础上,增加县级数据管控中心网络及云服务4年、完善检验检测设备1套、增加物联网监测设备3套、延长农情遥感业务化监测服务4年。
2.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至2022年10月20日
2.5招标范围:县级数据管控中心云服务4年、检验检测设备1套、物联网监测设备3套、农情遥感业务化监测服务4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
3.2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或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社保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的相关材料,其中缴纳税收须提供近半年的任意一个月的相关材料,社会保障资金须提供近半年的相关材料,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提供成立时间至今的依法缴纳税收任意一个月的相关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3企业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含联合体及其成员各方)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查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统一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可于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2日17:00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点击【投标用户登录】登录投标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文件;
4.2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的通知》(冀政务办(2019)143号)要求,承德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对接工作,目前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飞天诚信和中天信安介质+河北腾翔签章)、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林果介质+北京CA签章)。自即日起,承德市(市县两级)CA互认平台正式投入使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设立CA办理窗口。 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CA窗口激活开通。
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
北京CA:150*****277 400-618-3337
河北CA:189*****700 400-707-3355
4.3招标文件发售: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投标人如未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招标文件答疑
5.1投标人的提疑截止时间:2022年8月1日17时00分。
集中解答的澄清截止时间:2022年8月2日17时00分。
5.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网站“网上质疑”模块进行提问,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招标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投标人基本信息。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银行电汇或转账、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
投标人拟使用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电子保函】菜单进入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自主选择出函机构,并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操作,操作方式详见门户网站--资料下载--用户手册--《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
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当提交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银行保函应当从河北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并在开具后同时将纸质保函扫描上传在“保函扫描件”,确认绑定后方可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将保函清晰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并对保函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的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元整(¥*****.00元)
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时,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交至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957*********-099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行。
投标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备注:划分标段的项目且潜在投标人针对多个标段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时须分标段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2年8月9日15时00分,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7.2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汪博
电话:138*****3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冀圣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翔宇
电话:173*****886
标签: 绿色发展先行 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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