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泊乡村旅游集聚区一期建设招标公告

西泊乡村旅游集聚区一期建设招标公告


[0]西泊乡村旅游集聚区一期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AX********1189 项目名称 西泊乡村旅游集聚区一期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4年12月1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4年12月23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南通市建设工程西泊乡村旅游集聚区一期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泊乡村旅游集聚区一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西泊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西泊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游客中心周围绿化进行竞争性发包招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白甸镇官垛村

(2)工程规模:购物长廊建筑面积为90.3m2,结构分别为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4.05米,条形基础;水榭A建筑面积为171.5m2,结构分别为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4.45米,独立基础、预制混凝土方桩;亲水平台结构为框架结构,独立基础、预制混凝土方桩;铺装主要内容包括:西侧园路铺设、人行道砖的铺设,树池砌筑、路牙铺设及土方工程等项目。

(3)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4)施工工期:2014年12月28日至2015年2月16日,以具体开工报告为准;工期:5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合同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等级

HAX****************9
购物长廊、水榭、亲水平台、购物长廊西侧铺装施工
购物长廊建筑面积为90.3m2,结构分别为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4.05米,条形基础;水榭A建筑面积为171.5m2,结构分别为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4.45米,独立基础、预制混凝土方桩;亲水平台结构为框架结构,独立基础、预制混凝土方桩;铺装主要内容包括:西侧园路铺设、人行道砖的铺设,树池砌筑、路牙铺设及土方工程等项目。
180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无;

(8)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首次公告开始之日起)。

3.2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2日到2014年12月23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23日14:30,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海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971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6000.00元整,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备注栏中顶格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保证金缴纳码。(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从“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其他”中下载。)

8.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竞争性发包方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西泊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白甸镇官垛村三组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联 系 人:曹海军
联系人:孙勤勇

电 话:180*****117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南通市建设工程西泊乡村旅游集聚区一期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泊乡村旅游集聚区一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西泊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西泊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游客中心周围绿化进行竞争性发包招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白甸镇官垛村

(2)工程规模:购物长廊建筑面积为90.3m2,结构分别为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4.05米,条形基础;水榭A建筑面积为171.5m2,结构分别为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4.45米,独立基础、预制混凝土方桩;亲水平台结构为框架结构,独立基础、预制混凝土方桩;铺装主要内容包括:西侧园路铺设、人行道砖的铺设,树池砌筑、路牙铺设及土方工程等项目。

(3)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4)施工工期:2014年12月28日至2015年2月16日,以具体开工报告为准;工期:5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合同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等级

HAX****************9
购物长廊、水榭、亲水平台、购物长廊西侧铺装施工
购物长廊建筑面积为90.3m2,结构分别为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4.05米,条形基础;水榭A建筑面积为171.5m2,结构分别为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4.45米,独立基础、预制混凝土方桩;亲水平台结构为框架结构,独立基础、预制混凝土方桩;铺装主要内容包括:西侧园路铺设、人行道砖的铺设,树池砌筑、路牙铺设及土方工程等项目。
180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无;

(8)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首次公告开始之日起)。

3.2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2日到2014年12月23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23日14:30,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6000.00元整,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备注栏中顶格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保证金缴纳码。(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从“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其他”中下载。)

8.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竞争性发包方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西泊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白甸镇官垛村三组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联 系 人:曹海军
联系人:孙勤勇

电 话:180*****117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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