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采暖、电气工程招标公告
给排水、采暖、电气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锦州市妇婴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
招标代码:********110728 给排水、采暖、电气工程
锦州市妇婴医院生殖中心给排水、采暖、电气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锦州市妇婴医院儿科医疗综合楼工程已由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锦发改发[2011]461号文件,项目业主为锦州市妇婴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医院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锦州市妇婴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生殖中心给排水、采暖、电气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日期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2项目地点: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三段二号。
2.3招标范围:给排水、采暖、电气工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件齐全且有效。
3.3具有2012年1月1日至今已履行的同类工程的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7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资格证明(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2012年1月1日至今同类工程业绩证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及相关资料(以上全部资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到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和其它相关资料。时间为2014年12月12日至2014年12月16日,每天8:00 时至 16 :00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5年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5 年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市妇婴医院
联系人:谭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绿景湾
联 系 人:江丹
电 话:****-*******
传 真:****-*******
邮 箱:lnkllnkl@126.com
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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