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坑园下屿二级渔港工程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连江县坑园下屿二级渔港工程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连江县坑园下屿二级渔港工程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连江县坑园下屿二级渔港工程项目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4】251号文批准建设,根据连江县坑园镇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22年7月12日党委扩大会)精神,由连江县阜屿渔港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招标人根据渔港建设项目有关规定和连江县坑园镇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22年7月12日党委扩大会),委托福州市润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单位,对该项目经营性配套项目用地及非经营性公益设施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纸质招标)。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连江县坑园下屿二级渔港工程项目—特许经营权。

2.2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公益性设施(公益性设施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所含的建设内容,下同)工程费用约3000万元(具体金额及建设内容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及验收后政府财审确定的金额为准),其中政府投入公益性设施的资金为1250万元,公益性设施不足的资金(按1500万元考虑)由中标的社会资本方承担,公益性设施为国家所有;中标的社会资本方享有公益性设施约定年限内的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届时还需按25万元/年的标准缴纳经营使用金)。

2.3经营性设施:①经营性渔港建设规划项目由中标方根据渔港项目建设规划要求或经营需求独资开发经营经营性设施,享有经营性设施土地使用权及设施所有权,可依法依规办理产权登记;②有利于推动渔港经济区产业发展与区域经济繁荣的其它项目用地,中标方可通过《特许经营权协议/渔港建设投资合作协议》商定。

2.4项目地点:罗源湾可门港作业区下屿10号泊位;

2.5招标内容:连江县坑园下屿二级渔港工程公益性设施项目的投资、运营、维护、管理及合作期满移交等之特许经营权(含渔港项目建设规划范围内经营性设施的土地使用、投资、建设、运营,公益性设施约定年限内的使用权、特许经营权)。

2.6项目运作模式:采用(合作建设运营管理)方式,即招标确定中标社会资本方后,由招标人与中标社会资本方谈判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渔港建设投资合作协议》,双方根据《特许经营权协议/渔港建设投资合作协议》确定双方进行本项目的投资运营合作。招标人负责渔港项目的申报、征地、公益性设施建设管理,工程竣工后移交中标社会资本方在中标特许经营年限内进行特许经营(届时还需按25万元/年的标准缴纳经营使用金)。

2.7权利和义务:本次招标后,由中标方依据《特许经营权协议/渔港建设投资合作协议》在规划范围内投资公益性设施、建设经营性设施, 渔港建成并竣工验收后,中标方享有依法开展合法经营活动的权利。中标方在约定年限内享有渔港公益性设施的使用权、经营权,依据有关条例文件规定和《特许经营权协议/渔港建设投资合作协议》,不得影响渔港公益性设施公益属性、功能(政府许可除外),并承担公益性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在防抗台风、风暴潮等应急管理等服从当地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统一指挥,履行防抗灾害的义务。渔港建成并竣工验收后、中标方在享有渔港公益性设施的使用权、经营权期间,应负责渔港日常维护,若相关部门有渔港专项维护资金补助政策,由中标方协助招标人办理有关补助申请手续,不足部分仍由中标方承担。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渔港或港口的经营或投资);

3.2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以营业执照为准)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3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经营状况,相关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若中标后,经招标人或有权机关核实中标人有违法违规或不良信用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人还应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等;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书(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报名方法: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22年7 月18 日至2022年7 月22 日,每天上午0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 时到福州市晋安区化工路东二环泰禾广场SOHO-C1座1933室福州市润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标书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方式及评标办法:

5.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2、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本项目报特许经营年限,即特许经营收益年限最低者中标)。

6、投标保证金递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于2022年8 月9 日17: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0.1条规定)汇达招标人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 月10 日09:30时前送达至福州凤凰假日酒店(福州市杨桥中路289号),逾期送达的任何标书将被拒绝接收。

7.2开标时间:2022年8 月10 日09:30时;开标地点:福州凤凰假日酒店(福州市杨桥中路289号);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j.gov.cn)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阜屿渔港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坑园镇坑园村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91-********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润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化工路东二环泰禾广场SOHO-C1座1933室

联系人:蔡先生联系电话:188*****05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坑园下屿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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