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标牌招标公告
标识标牌招标公告
标项 | 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预算上限(元) | 简要技术要求 | 备注 |
01 | 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和安装 | 1项 | 240000.00 | 详见谈判需求 | 开标现场提供主要材质样品 |
4、谈判响应方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有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厂商;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①发售时间:2014年12月12日至2014年12月23日,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②发售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6室。
③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7、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亲自参加谈判)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
谈判响应方应于2014年12月23日17时00分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形式交至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杭州淳安支行,银行账号:****************487。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联系人:余益勤。(退保证金时必须回开一份正规的收款收据)
9、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谈判响应方应于2014年12月24日14时00分前将谈判文件密封送交到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3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未装订的将予以拒收。
10、谈判时间及谈判地点:
本次竞争性谈判将于2014年12月24日14时00分在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3楼开标室,谈判响应方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谈判活动(授权代表应当是谈判响应方的在职职工,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或护照等能证明其有效身份的证件原件)。
资格后审:
1)已经在浙江省供应商库注册的且上传了相关营业执照的供应商可以不提供备查文件原件,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外网上能够正常查询;
2)非浙江省供应商库注册单位需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无需密封入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内);
3)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及备查原件的,按未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处理。
11、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如认为采购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2、联系方式:
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靖;联系电话:****-********;传真:****-********
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淳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
13、其他事项:
①预成交人必须在预成交公示结束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注册申请,否则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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