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DCT2022-081(2022)年宁都县竹笮乡松湖村高标准大棚蔬菜示范基地主材及配件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NDCT2022-081(2022)年宁都县竹笮乡松湖村高标准大棚蔬菜示范基地主材及配件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2年宁都县竹笮乡松湖村高标准大棚蔬菜示范基地主材及配件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2年宁都县竹笮乡松湖村高标准大棚蔬菜示范基地主材及配件采购(规模暂定为160亩,最终面积按照实际验收面积为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采购编号:NDCT2022-081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确定中标方式:宁都县竹笮乡松湖村高标准大棚蔬菜示范基地主材及配件采购取二次报价最低者中标(投标单位需根据自身公司实力及现场情况理性报价,中标后放弃签订合同的直接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公示及质疑期满后立即签订供货合同(如签订供货合同放弃履约合同内容,自动放弃履约保证金及放弃产生施工费用,同时投标公司及相关人员在3年内不允许参加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任何项目,并记录城投集团公司黑名单),具体报价表统一格式详见附件1。
2、发票税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暂定为13%(低于13%直接从结算中抵扣相应税点);
3.投标供应商只可对投标档案密封性做出现场查看,其余投标文件的合格性由采购单位认定,投标供应商无需查看;
4、投标保证金:开标前提供4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接受银行转账、现金(用档案袋袋装并标注投标公司名字)、保函、公对公银行转账,并标注品目名称],未中标的投标单位7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签订宁都县竹笮乡松湖村高标准大棚蔬菜示范基地配件采购合同后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如下:公司名称: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纳税人识别号:********MA38XH2RXP;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登峰大道西侧、龙湖路北侧翠微春苑安置小区1号楼第三层;电话:0797-*******;开户银行:开户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户名: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账号:285*****030********)。
5、工期要求:所有材料须在30日(包含节假日)内完成供应,并提供材料供应计划表。
(三)响应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投标资料文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为具有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文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关于宁都县竹笮乡松湖村高标准大棚蔬菜示范基地配件采购首次报价表;
4、质量、工期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5、银行转账凭证表(公对公银行转账,转账时备注转账项目名称,现金的拿另外档案袋装,并填写公司名称);
6、提供材料供应计划表及供应清单并签字盖章,保证工期在30日内(包含节假日);
7、提供近三年赣州地区100亩以上锯齿联动大棚材料供应或大棚施工合同原件;
8、投标供应商只可对投标档案密封性做出现场查看,其余投标文件的合格性由采购单位认定,投标供应商无需查看;
注:特定资格条件: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2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19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到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楼510领取。
(六)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地点:
2022年7月20 日上午 (北京时间),谈判地点: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大厅(7楼),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
(七)付款方式:
1、中标单位向采购方提出费用结算时,需向采购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13%。
2、吊洲坝高标准大棚蔬菜示范基地框架验收完成,支付合格工程量配件50%,主材按实际过磅重量支付合格工程量的80%;项目完工后按照实际建棚支付合格工程量的90%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支付至合格工程量的97%。剩余3%留作质保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退付(无息)。
(八)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供货完成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质保金完成供货量的3%收取,质保期为1年,如经采购方确认无产品质量问题予以退还质保金(不计利息),若保修期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中标单位需及时整改到位,否则质量保证金将专用于项目工程维修。当质保金不足以抵充实际维修支出费用时,采购方有权继续向中标单位追究违约责任。
(九)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
地址:宁都县县城龙湖路翠微春苑
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159*****260 宋先生187*****085 0797-*******
(十)开工时间待定,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进场。如项目不能实施,投标单位自愿放弃索赔,各投标单位需综合考虑以上因素。
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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