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膀胱神经电刺激仪、脑功能障碍治疗仪、吞咽障碍治疗仪、心理CT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2022-XBZC-01121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膀胱神经电刺激仪、脑功能障碍治疗仪、吞咽障碍治疗仪、心理CT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2022-XBZC-01121

项目概况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膀胱神经电刺激仪、脑功能障碍治疗仪、吞咽障碍治疗仪、心理CT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6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XBZC-*****

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膀胱神经电刺激仪、脑功能障碍治疗仪、吞咽障碍治疗仪、心理CT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膀胱神经电刺激仪、脑功能障碍治疗仪、吞咽障碍治疗仪、心理CT采购项目

数量:4

预算金额(元):******

单位:台

简要规格描述:心理计算机扫描系统(心理CT)1套、吞咽障碍治疗仪1台、脑功能障碍治疗仪1台、膀胱神经和电刺激仪1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人应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公证书;
(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5日至2022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方式:方式:现场现金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6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7月26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领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原件核查和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1)投标人应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公证书;
(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授权人参与开标的,携带法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由法人/单位负责人参加开标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河南西路118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江西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0991-*******158*****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建新

电 话:0991-*******158*****98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心理CT 吞咽障碍 治疗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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