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中原科教城人才公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科合路、规划二路、规划三路、规划四路工程-第一标段-招标文件(800,000元)

开封中原科教城人才公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科合路、规划二路、规划三路、规划四路工程-第一标段-招标文件(800,000元)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4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开封中原科教城人才公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科合路、规划二路、规划三路、规划四路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HNBC-2022-006

招 标 人:开封市引智产城融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河南汴财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1.总则................................................................. 15

1.1 项目概况........................................................ 15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5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5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5

1.5 费用承担........................................................ 16

1.6 保密............................................................ 16

1.7 语言文字........................................................ 16

1.8 计量单位........................................................ 16

1.9 踏勘现场........................................................ 16

1.10 投标预备会..................................................... 16

1.11 分包........................................................... 16

1.12 偏离........................................................... 17

2.招标文件............................................................. 17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7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7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7

3.投标文件............................................................. 17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7

3.2 投标报价........................................................ 18

3.3 投标有效期...................................................... 18

3.4 投标保证金...................................................... 18

3.5 资格审查资料.................................................... 18

3.6 备选投标方案.................................................... 19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19

4.投标................................................................ 19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

5.开标................................................................ 20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0

5.2 开标程序........................................................ 20

6.评标................................................................ 20

6.1 评标委员会...................................................... 20

6.2 评标原则........................................................ 21

6.3 评标............................................................ 21

7.合同授予............................................................. 21

7.1 定标方式........................................................ 21

7.2 中标通知........................................................ 21

7.3履约担保........................................................ 21

7.4 签订合同........................................................ 21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1

8.1 重新招标........................................................ 22

8.2 不再招标........................................................ 22

9.纪律和监督........................................................... 22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2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2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2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2

9.5 投诉............................................................ 22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5

评标办法前附表.......................................................................... 25

1.评标方法............................................................. 31

2.评审标准............................................................. 31

3.评标程序............................................................. 3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4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5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5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9

三、授权委托书.......................................................................... 60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61

五、投标保证金.......................................................................... 63

六、技术部分............................................................................ 64

七、项目管理机构........................................................................ 72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72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73

八、资格审查资料........................................................................ 74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4

(二)近年财务状况...................................................... 75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76

(四)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如有)................................ 77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78

(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9

(七)投标活动承诺书.................................................... 80

(八)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81

九、其他材料............................................................................ 8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开封中原科教城人才公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科合路、规划二路、规划三路、规划四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开封中原科教城人才公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科合路、规划二路、规划三路、规划四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开封市引智产城融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汴财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EPC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及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中原科教城人才公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科合路、规划二路、规划三路、规划四路工程

2.2项目编号:HNBC-2022-006

2.3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科合路、规划二路、规划三路、规划四路。

科合路(创以路-九大街),长度约1760.4米,红线宽度40米;

规划二路(规划三路-九大街),长度约438.2米,红线宽度20米;

规划三路(科合路-规划二路),长度约250.2米,红线宽度20米;

规划四路(科合路-规划二路),长度约250.12米,红线宽度15米。

2.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其中建安费9000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2.5建设地点: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朱仙镇组团中原科教城内 。

2.6招标范围:开封中原科教城人才公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科合路、规划二路、规划三路、规划四路工程EPC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及采购):本项目实施建设范围包含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最终交付。

2.7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2.8质量标准:①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及建设单位使用要求,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查审批;

②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须提供2021年07月01日以来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拟派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须提供2021年07月01日以来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4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提供在本单位已缴纳的2021年07月01日以来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

3.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负责本项目的施工企业。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CA 数字证书下载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下载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7月18日9时00分至2022年07月22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3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开封市引智产城融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八大街海汇中心A座1101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方式:199 0378 507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汴财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开封市康平路1号院内北楼1楼

联系人: 杨女士

联系方式:0371-********

3、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开封市祥符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7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开封市引智产城融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八大街海汇中心A座1101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方式:199 0378 5072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汴财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开封市康平路1号院内北楼1楼

联系人: 杨女士

联系方式:0371-********

1.1.4

项目名称

开封中原科教城人才公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科合路、规划二路、规划三路、规划四路工程

1.1.5

建设地点

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朱仙镇组团中原科教城起步区内

1.2.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内容

开封中原科教城人才公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科合路、规划二路、规划三路、规划四路工程EPC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及采购):本项目实施建设范围包含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最终交付。

1.3.2

计划工期

工期20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①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及建设单位使用要求,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查审批;

②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

能力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须提供2021年07月01日以来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拟派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须提供2021年07月01日以来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4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提供在本单位已缴纳的2021年07月01日以来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

3.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负责本项目的施工企业。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CA 数字证书下载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下载文件。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t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并以一个投标人身份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负责本项目的施工企业,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标段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职责,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就本项目承担工作范围内的责任。

(3)即使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也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在本次招标过程中,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签字和盖章。

(4)投标人以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必须指定牵头人。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及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活动。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5)以联合体形式中标的,招标人可以与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分别签订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及设计合同。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

形式:登录交易平台提出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

形式:交易平台书面澄清

1.11

分包

t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以合同签订时为准;

分包金额要求:以合同签订时为准;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以合同签订时为准;

1.12

偏离

t不允许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和其他有效正式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或补充文件的内容均以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答疑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网站内容为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8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澄清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修改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小写: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转账需备注“*项目*标段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注:保证金缴纳绑定,请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办事指南栏目下的操作规程中的《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或直接登录http://www.kfsggzyjyw.cn/kfczgc/*****.jhtml。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保证金缴纳必须标注清楚,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将保证金缴纳回执附在投标文件中。

3、电子保函:

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也可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具体操作详见:

http://www.kfsggzyjyw.cn/kfzytz/*****.jhtml(附件:电子平台保函操作手册)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替代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5.2

近年财务状况说明

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后年度财务报告;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9年1月1日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文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以及投标文件签署、签字、签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格式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7.4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4.2.2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开封市祥符区纬三路与经一路交汇处祥符市民之家开标室

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2

开标程序

实行网上开标。

1、网上解密投标文件。

投标人代表不到开标现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CA密钥对其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远程解密,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不能开标的责任。(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开标会议可以继续进行。一个标段解密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时该标段不再继续进行。

3、开标会议结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会议过程中至开标会议结束后5分钟之内对开标会议开标过程涉及内容提出质疑,否则视为对开标过程涉及内容会议无异议。

提示:

1.各投标人从参与项目开始至结束,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留意变更公告等内容,特别是项目开标后,评审小组向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报价要求等,投标人应自系统发出30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回复。错过重要信息或超过30分钟回复者,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相关不见面操作流程详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要通知”。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由5 人组成;

其中招标人代表1 人(招标人代表应由具有评标专家相应或者类似条件的人员担任,或招标人从河南省综合专家库确定1名评标专家作为招标人代表)

经济、技术类评标专家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开标时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河南省综合专家库》中采用电脑随机抽签方式确定,负责评标活动。(默认)

□其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1-3名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3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

?要求提供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履约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10%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或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形式提交其他保证。

□不要求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认真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汴政〔2003〕66号)文要求,须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住建局负责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项目竣工决算后,如果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保证金的缴纳需公对公转账从基本账户转出,禁止个人转账,住建局开户行:开封宋都农村商业银行祥符支行。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针对本项目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

10.2

监督单位

监督部门:开封市祥符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

10.3

招标控制价

本次投标报价分设计和施工两部分进行报价。

设计招标控制价:以最终决算评审施工建安费的1.5%

施工招标控制价:建安工程费以最终决算评审金额的95.5%

注:此费率值将成为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和竣工结算的依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10.4

质疑或投诉

投标人(供应商)向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的方式为线上提起,并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人(供应商)的质疑函(异议书)进行回复。

10.5

招标代理费用

招标代理费金额按照项目总投资的0.075%计算后并取整,*****万元*0.07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0.6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总则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施工技术负责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及允许分包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允许分包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具体以合同签订时为准)。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发布。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招标人,自招标文件修改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投标保证金

(6)技术部分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2 本项目投标价格应包含招标文件中列明的项目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费用等,除非有特别声明,未列明的将视为包含在投标价格中。

3.2.3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保证金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在中标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原件扫描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扫描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上传的电子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上传的电子版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上传的电子版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撤回通知之日起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实行网上开标。

1、网上解密响应文件。

申请人代表不到开标现场,应在申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CA密钥对其电子申请文件完成远程解密,否则,申请人自行承担其申请文件不能开标的责任。(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开标会议可以继续进行。一个标段解密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时该标段不再继续进行。

3、开标会议结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会议过程中至开标会议结束后5分钟之内对开标会议开标过程涉及内容提出质疑,否则视为对开标过程涉及内容会议无异议。

提示:各投标人从参与项目开始至结束,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留意变更公告等内容,特别是项目开标后,评审小组向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报价要求等,投标人应自系统发出30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回复。错过重要信息或超过30分钟回复者,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报价唯一

设计和施工均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企业提供)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2.1.3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工期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2.2

分值构成=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总分100分)

(1)技术标:50分;

(2)综合标:20分;

(3)商务标:30分;

条款号

量化因素

量化标准

2.2.1

(1)

技术标评审标准50分

设计技术部分(10分)

1

设计指导思想和理念

0-1分

2

设计编制依据

0-2 分

3

设计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

0-2 分

4

设计编制成果提交计划及保证措施

0-2 分

5

设计编制提交的成果质量及保证措施

0-2 分

6

设计后续服务范围及承诺

0-1 分

施工技术 部分 (40分)

内容完整性(0-1分)

1.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得1分

2.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0分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0-5分)

1.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2<得分≤5)

2.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可行;对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

(0≤得分≤2)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0-4分)

1.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2<得分≤4)

2.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具体措施可行。质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

(0≤得分≤2)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0-4分)

1.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2<得分≤4)

2.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0≤得分≤2)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0-4分)

1.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防治方案科学、先进。(1.5<得分≤4)

2.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施,有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基本达到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有防治方案。(0≤得分≤1.5)

工期保证措施(0-3分)

1.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1<得分≤3)

2.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0≤得分≤1)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0-3分)

1.机械、劳动力、主要物资等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较好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且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1<得分≤3)

2.机械、劳动力、主要物资等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合理,基本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且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0≤得分≤1)

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0-3分)

1.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1<得分≤3)

2.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可行。(0≤得分≤1)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0.5-2分)

1.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的得2分

2.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0.5分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0-3分)

1.(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1<得分≤3)

2.(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0≤得分≤1)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0-3分)

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1<得分≤3)

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0<得分≤1)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0-2分)

1.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需要。

(1<得分≤2)

2.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基本符合需要。

(0<得分≤1 )

风险管理措施(0-3分)

1.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1<得分≤3)

2.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基本准确,有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0≤得分≤1)

注:1、评委根据各投标企业编制技术标内容是否反映招标项目的技术特点和技术要求,各项措施是否科学、合理等情况对技术标内容进行评审。

2、以上技术标评审由评委在各项技术标对应的量化标准分值区间内进行合理打分,存在缺项的针对缺项内容统一按0分计取。

3、单个评审因素确定为不合格的,评委应由注明理由和依据,并由评标委员会讨论通过,统一按0分计取。

4、技术标得分计算方法:以所有评委赋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条款号

量化因素

量化标准

2.2.1

(2)

综合标评审标准20

1.企业业绩:投标企业提供 2019 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的,每提供1份得1分,最多得3分,没有得0分。(须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

0~3分

2.履职尽责承诺:1.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检测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2<得分≤5)

2.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检测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0≤得分≤2)

0~5分

3.企业荣誉: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发证时间为准)以来企业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工程质量奖或企业荣誉,每提供一项省级及以上荣誉/奖项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备注:

①同一项目、同一类型以获得过的最高级别荣誉/奖项计分,不累计加分。

②企业荣誉以发证时间为准,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0~6分

4优惠承诺

1.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2<得分≤4)

2.优惠承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0≤得分≤2)

0~4分

施工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外的承诺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的施工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外承诺。

(1<得分≤2)

2.具有基本可行的施工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外承诺。(0≤得分≤1)

0~2分

注:1、投标企业的业绩、荣誉、证书,在投标文件中须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提供的资质证件、获奖证书等应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

2.2.1

(3)

商务

标评

审标准(30分)

设计服务费报价(10分)

1.参与评标基准值修正的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确定:

(1)参与评标基准值修正的有效投标人报价是指有效投标人报价与最高限价相比,在95%—100%(含95%)范围以内的有效投标人报价。

(2)参与评标基准值修正的有效投标人报价超过5个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去掉一个最低值之后,取其算术平均值。

(3)参与评标基准值修正的有效投标人报价不超过5家(含5家)时直接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值。

2.评标基准值的计算:

评标基准值=参与评标基准值修正的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最高限价×50%

注:若有效投标人报价均不在最高限价的95%—100%(含95%)范围之内,最高限价即为评标基准值。

注:有效投标人是指形式、资格、响应评审合格的投标人。

3. 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4.(1)投标报价满分为10分,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10分;

(2)投标人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在满分10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3)投标人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在满分1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按偏差率±1%的比例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分计算最终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工程建安费报价(20分)

1.参与评标基准值修正的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确定:

(1)参与评标基准值修正的有效投标人报价是指有效投标人报价与最高限价相比,在95%—100%(含95%)范围以内的有效投标人报价。

(2)参与评标基准值修正的有效投标人报价超过5个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去掉一个最低值之后,取其算术平均值。

(3)参与评标基准值修正的有效投标人报价不超过5家(含5家)时直接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值。

2.评标基准值的计算:

评标基准值=参与评标基准值修正的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最高限价×50%

注:若有效投标人报价均不在最高限价的95%—100%(含95%)范围之内,最高限价即为评标基准值。

注:有效投标人是指形式、资格、响应评审合格的投标人。

3. 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4.(1)投标报价满分为20分,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20分;

(2)投标人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在满分20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3)投标人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在满分2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按偏差率±1%的比例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分计算最终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1、评标时报价以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依据。

2、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综合标得分+商务标得分

3、偏差率计算公式=(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1)评标委员会严格按本办法对投标人的技术标、综合标和商务标评审汇总后,以全部评委所打分数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2)本办法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均保留二位小数,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1(1)、2.2.1(2)、2.2.1(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如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据实推荐。若投标人最终得分相等时,以施工报价低者优先,若施工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若技术标得分也相等,在监督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详细评审

2.2.1分值构成

(1)技术标分值及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分值及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标分值及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1(1)、2.2.1(2)、2.2.1(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以全部评委所打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控制价时明显低于控制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 B:否决投标条件

否决投标条件

B0. 总 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未列入本附件的条款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条件。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B1.否决投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B1.1 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B1.2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B1.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B1.4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B1.5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B1.6 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0.4 款规定出席开标会的。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名称)工程总 承 包 合 同

(本合同模板为EPC总承包合同范本)

发包人:

承包人:

年月 日


目录


第一部分总承包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承包方式:承包人以工程EPC总承包方式,为发包人建设生产线,及配套厂房、设施。包括从地勘、工程设计、机组及配套公辅设备设计及供货、建安施工、单试、联试、冷运行、与发包人共同完成热负荷试车及功能考核等,完成工程所需的一整套工艺技术、设备和供电系统配套的各项设施的工厂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试生产指导、质量保修及达产达标全过程的总承包工程。

承包范围:由个部分组成:(1)工艺(生产)机组,包含 机组;(2)厂房及其土建工程;(3)公辅设施。工程具体包括:详勘、工程设计、机组及配套公辅设备设计及供货、建安施工、单试、联试、冷运行、与发包人共同完成热负荷试车及功能考核等。完成工程所需的一整套工艺技术、设备和供电系统配套的各项设施的工厂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等。

三、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交工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工期: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以国家法律规定的合格标准、双方签订的合同及附件规定的验收标准为准)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固定含税总价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元整)。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合同附件和补充协议;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会议纪要;

8.招投标文件。

双方有关总承包工程的洽谈、变更、签证单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最新签署的文件超越上述文件内容,以新签署的文件为准。

七、词语与合同条款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的第一部分《合同通用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交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和保修全部费用。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在承包人依约履行合同进度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个人签章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生效。

发包人(合同章)

名称:

承包人(合同章)

名称: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mail:

E-mail:

邮编:

邮编:


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1. 合同

1.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工程规模:

(5)工程承包方式:EPC总承包方式

1.2合同文件及质量标准

1.2.1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果出现含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情况,由发包人代表向承包人作出必要的澄清和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合同附件和补充协议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会议纪要

双方有关总承包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最新签署的文件超越上述文件内容,以新签署的文件为准。

(1)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

(2) 设备质量标准:合格

(3)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 总承包工程范围

2.1 总承包范围

承包人负责本工程从初步设计(如需要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设计、设计、非标设备设计、设备材料供货、施工、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达产达标到考核验收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承包人从质量、工期、投资等方面向发包人总负责。

承包范围:由两个部分组成:(1)工艺(生产)机组;(2)厂房及其土建工程、配套辅助设施。工艺(生产)机组为机组。工程具体包括:详勘、工程设计、机组及配套公辅设备设计及供货、建安施工、单试、联试、冷运行、与招标人共同完成热负荷试车及功能考核等。完成工程所需的一整套工艺技术、设备和供电系统配套的各项设施的工厂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等。

2.2具体承包范围详见合同附件4。

3. 发包人

3.1 发包人

3.1.1一般义务

(1)向承包人提供开展设计工作必需和有效的资料。

(2)按工程进度计划完成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拆迁工程,协调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之间的交通畅通,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如由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无法进场施工,工期顺延;施工期间施工道路由承包人自行维修。

(3)合同生效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施工放线的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

(4)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电源、水源接点各一处至分工界线内1m。

3.1.2发包人对工程分包人的审批

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但是分包内容和分包人必须经发包人认可。

3.1.3发生合同通用条款第15条、通用条款第19条、专用条款18条终止合同事宜时,发包人以书面方式提前通知承包人后,有权在任何时间终止合同。

3.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无权修改合同。发包人代表的职权包括:

1. 施工现场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等控制及协调;

2. 对承包人拟分包的工程内容及分包人的资格进行审批;

3. 对供货的技术标准、规格、参数和供货的分包人资格进行审批;

4. 合同通用条款3.1款明确的其它权利;

5. 如发包人未为本工程委托监理,由发包人行使本合同中监理工程师的权利;

6. 依据通用第4.5款,审批承包人对工程的任何部分的分包;

7. 对合同价格的调整要求,签署确认变动的合同费用的证明;

8. 如果工程变动导致合同金额变动,依照专用条款第14条,发出变动证明;

9. 依据通用条款第10.1款,为整个工程发出交工证书;

10. 依据通用条款第12.9款,为整个工程发出履约证书;

11. 如果依照发包人代表的判断,发生了将影响生命、工程或相邻财产安全的事件,则在不解除承包人本合同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代表可以指示承包人执行所有依照发包人代表的判断,对于减轻或减少风险是必要的工作。尽管缺少发包人的同意,承包人仍将必须立即按照发包人代表的指示行事。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姓名: 职务:项目负责人

3.3 监理工程师

本合同生效后28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本工程的监理工程师机构、监理工程师代表以及发包人与监理工程师机构签订的合同,但该合同规定的对承包人的要求不能超过本合同对承包人的相关规定。

如发包人未为本工程委托监理,发包人应在合同生效后14天内向承包人书面提供由发包人组建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和发包人代表。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职责

4.1.1承包人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合同造价和交付使用后的保修向发包人负责。

4.1.2组建有较高组织管理水平和较高工作效率的工程建设项目部,配备有工程建设经验,熟悉业务的设计、计划、财务、经营、采购、施工组织管理、工程技术及经济专业人员,负责设计、设备采购、材料供应、施工、试运行管理,进行项目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材料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项目收尾等。其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编制工程建设网络计划,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组织总设计,全面负责工程的设计、设备采购、材料供应、工程施工进度、施工技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程质量、交竣工试验、功能考核、投产等各项工作及综合管理和监督工作;

(2)与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发包人密切配合,与各相关单位总体协调、管理工作;

(3)负责财务管理工作,按规定设立专用帐号,专款专用。工程款的拨付满足工程建设进度要求;

(4)负责建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参加各分包人的质量检查,组织工程交工验收,参加并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5)负责建立安全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环境管理和相应的保证体系,参加各分包人的检查,制定并落实措施的执行;

(6)负责工程竣工资料收集、审查、归档工作;

(7)负责工程决算及竣工财务结算管理工作;

(8)确保形成综合生产能力和各项功能考核指标达标。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均按发包人要求的建设规模,形成综合生产能力,环保达到合同约定的排放标准,并满足环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4.2履约保证金

4.2.1 承包人在合同生效后14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履约保函形式,该保函的有效期至本工程投产后14天。

4.2.2 发包人从该保函中得到任何款项需满足履约保函的条件,并在正式请求支付款项前7天通知承包人。

4.3转包与分包

4.3.1 禁止将合同工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

4.3.2 分包人不得将其承担的工程(工作)再次分包。

4.3.3 承包人在选择分包人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发包人的内部单位。

4.3.4 主要和关键设备、材料的供货商及设计、施工分包人的入围应得到发包人的批准,在与上述分包人进行谈判(或招议标)时,必须有发包人代表全程参与(商务除外),谈判后的综合评审意见应经发包人认可并备案。如果发包人代表在收到承包人综合评审意见以后3天内没有书面答复,则认为发包人代表已经对该综合评审意见予以认可。

4.3.5 对设备材料的采购按照合同附件6执行。

4.3.6 工程的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在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它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4.3.7 承包人及其委托的分包人均不得拖欠工程款、设备款,若有发生,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

4.4承包人代表

4.4.1 合同生效3日内,承包人应书面授权承包人代表报发包人并取得同意,承包人代表代表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承包人代表。

4.4.2 承包人代表在工程合同生效14日内向发包人缴纳管理风险押金10万元。

4.4.3 承包人代表的更换按合同通用条款6.9款执行。

4.5质量保证

4.5.1 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的要求建立一套符合GB/T*****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

4.5.2承包人应要求施工按照GB/T*****及GB/T*****标准的要求进行本合同工程的管理,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5. 设计

5.1 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及其它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要满足冶金行业相关标准及发包人办理各类政府行政许可手续的要求。

5.2 设计成果文件及资料的交付

(1) 初步设计及附图25份;

(2) 施工设计图8套份;

(3) 非标设备制造图及易损件清单8份(专利技术不提供制造图,只提供总装图,易损件备件图);

(4) 设备调试二个月前提交操作手册和培训资料(含试生产方案、操作要领书、操作规程、设备使用维护检修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各8套;

(5) 设备调试三周前提交本项目所有应用程序备份正版软件光盘2套。

竣工图蓝图4套,竣工资料4套,建安施工图预算2套,其它文件资料4套(其中分包人投标文件2套)。

(6) 以上资料应为中文文本或中文翻译文本,发包人报建需承包人按照政府要求提供纸质文本外还需提供电子版,表格用Excel,其余用Word。

5.3承包人对专利权的保证

承包人负责在其总承包工作范围内,保障工程发包人免于侵犯(或声称侵犯)任何专利、注册设计、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可能导致的一切索赔、损害及赔偿费,各种开支及诉讼费。

5.4设计进度

承包人应在合同生效后的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发包人审核。承包人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发图计划,按工程总体进度要求分期、分批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及时提交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应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审核。此类审核并不免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具体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其它设计文件的提交时间见合同附件5。

6. 雇员

6.1 雇员

承包人可以引进为本工程的实施所需要的雇员,承包人必须保证上述人员都持有所需的居住签证和工作许可证。对于因本合同需要或与本合同有关而被承包人招聘与雇用的所有人员,应由承包人负责让他们返回他们各自的原招聘地或正式居住地。承包人所负的责任应一直延续到所有拟离去的人员离开现场为止。

6.2 流行性传染疾病

假如发生了传染性疾病,那么,承包人应遵守并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和卫生主管部门为处理并消除上述传染病而制定的规章、条例、指令和要求。

6.3 监理工程师及其雇员

发包人聘请的监理工程师及其雇员也要遵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不能影响承包人正常的工作,发包人负责督促监理工程师及其雇员按照国家监理规范行使职权,监理工程师及其雇员超出国家监理规范之外的行为,承包人有权拒绝执行。

6.4 承包人管理人员

承包人在合同生效后确定并向发包人提供的管理人员名单,承包人管理人员应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本合同工程的工作中,承包人如果中途更换上述人员需得到发包人的许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权提出更换或加强承包人管理人员。

6.5 安全协议

承包人应负责其进入施工现场的职员及劳工管理,现场开工前应与发包人签订安全协议,自觉遵守发包人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做到文明、安全施工。

6.6 协调

承包人应按工程计划进行作业施工,预见可能与发包人现场生产发生冲突时,主动与发包人相互协调,以利发包人有合理时间实施有效保产措施。

6.7 承包人的管理

承包人在工程实施期间须使其管理人员、雇员和分包人遵守发包人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为其承担责任。

7. 工程设备、材料和施工

7.1原则

承包人供应的设备及材料必须是全新的,用先进的工艺生产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可靠的性能。在工程交工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承包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设备或材料的缺陷产生的故障负责。

7.2规定

7.2.1承包人在采购时必须将规格、型号、数量等,提交发包人代表确认(含所采购的设备、材料技术协议的确认),采购后进场前,必须向发包人提供有效的质量保证书和检验报告,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及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

7.2.2承保人须在合同签订的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设备和主要材料供应计划,提交采购的设备和材料在设计、制造过程中对质量和工期影响重大的关键工序节点的网络控制计划,以使发包人能够采取主动控制各类风险的措施。

7.3承包人检验

为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承包人必须派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关键设备制造进行驻厂监制。设备出厂前,应根据A.B.C三类(附件9)检验进行出厂设备检验。设备进场后的开箱检验工作必须是在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及承包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7.4发包人检验

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对工程主要设备、主要材料采购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派谴人员到制造生产厂家检查核实进度、设备和零部件品质及所有原材料质量状况(包括检验和试验记录),并有权参与出厂前的检验、测试等。

7.5共同检验

初步设计完成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对需要检验的设备、材料商定一致后列出清单,或发包人在检验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参加检验的设备、材料名称和检验项目。需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在制造(生产)厂进行检验的设备、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组织检验工作。在检验前10天,承包人以书面方式通知发包人所检验设备、材料的内容和计划安排,发包人应按时派人参加。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在制造生产厂进行检验,检验报告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签署,如发包人未能派人参加,承包人将自行组织检验和试验,承包人有责任向发包人提交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

7.6办理相关手续

本合同范围内的环保设施、放射设施及特殊装置、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设备、消防设施、电子报警装置等特殊设备和材料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协助,按当地各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其主管部门报验,并办理有关使用许可证手续,承包人办理并承担试验、检验等手续费用并协助提供所需相关资料。

所有仪器仪表的一次校验和检定按照发包人计量控制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费用由承包人自理。

7.7责任

无论发包人是否参与监造及出厂检验或签署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解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也不能免除承包人对采购供应的设备、材料质量应负的责任。

7.8隐蔽工程

没有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任何工程均不得覆盖,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有充分的机会对将覆盖或隐蔽的工程进行检查和量测。无论何时,当任一部分工程已经或即将为检查做好准备时,承包人应事先通知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并约定检查的时间,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则应按时参加上述工程的检查和量测,不得无故拖延,除非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认为没有必要检查,并就此通知承包人。如果上述约定时间后的18小时内,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未能到场对上述工程或基础进行检查和量测,承包人即可自行检查,并如实作出自检报告后,覆盖或隐蔽,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认可。

7.9资料

承包人妥善保管设备、材料的技术性能资料如合格证、检验报告及设备的随机文件,并在整理编制工程竣工资料时,作为正式移交资料提供给发包人,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在设备材料现场开箱检验后两天之内提交发包方和监理方。

7.10其它

本工程由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按照相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对工程的关键、重点部位采用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检验,承包人须按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申请报验。

8. 开工、交工及竣工

8.1开工前应办理的许可证

开工前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分别办理本合同工程正常施工所需要的各种许可证和有关手续(见下表),并相互为对方申办提供便利的条件。

序号

许可证名称

承办方

批准机构

1

本工程红线范围内的用地征地手续

发包人

2

本合同工程的报建手续(施工许可证)

3

本合同工程的环境评估报告及审批手续

4

本合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及立项手续

5

进施工地备案手续

承包人

6

行车安装报检手续

7

压力容器及管道安装报检手续

8

电梯安装及报建手续

9

暂居人口登记手续

10

施工安全手续

11

施工用水、用电等手续

12

定置管理手续

13

消防设施安装许可手续

14

车辆通行证

15

施工人员生产区出入证

16

爆破施工许可证

17

施工必须的危险品(易燃、易爆、放射品,有毒物)许可证

8.2合同建设工期

合同建设工期为18个日历月,包含节假日,即从合同生效日期到交工日期。(包括地勘、设计、设备采购、制造、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单试、冷联动试车合格,并具备热负荷试车条件)。

8.3开工、交工时间

开工日期为 年 月日

交工日期为 年月 日

8.4 进度控制与考核

8.4.1.承保人在签订合同的15日内及时向发包人提供符合本合同4.16条中的关键线路的主要节点的控制网络计划。

8.4.2.发包人将对本合同工程中的关键线路的主要节点(主要节点具体见附件13)进行控制,如承包人未达到上述节点要求,发包人可根据合同专用条款8.6条进行处罚。

8.5竣工时间

本工程完工后投入试生产的6个月内,完成功能保证值考核测试并达到相关合同附件的技术标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8.6 误期损害赔偿费

如果承包人未能遵守第8.2款、8.5款、通用4.16款、4.17款规定,未达到合同专用条款第8条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

(1)关键节点的进度:与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审定网络计划确定的进度比较,每延误一周的误期损害赔偿费为合同总价的3‰。此后,若承包人追赶回拖延的工期,发包人将已扣的工期延误损害赔偿费全部返还给承包人。如果承包人为履行本款规定义务而采取的措施使发包人增加了费用,那么,发包人就应从承包人处收回增加的费用,也可从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如果承包人仍没有按期完工,除了上述费用之外,还应支付误期损害赔偿费。

(2)交工时间:与合同附件10规定的工期考核计算起始日期比较,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价的3‰处罚违约金。本处罚不包含关键节点进度延误造成的赔偿金。

(3)与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审定网络计划确定的进度比较, 关键节点进度每延误一周,对承包人代表处罚1000元。此后,若承包人追赶回拖延的工期,发包人将已扣的对承包人代表的处罚金额,全部返还给承包人代表。与合同规定的交工、竣工时间比较,交工竣工时间每延误一天按1000元处罚承包人代表,本处罚不包含关键节点进度延误造成的处罚。对承包人代表的处罚累计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对承包人代表的处罚从管理风险押金中扣除。

(4)本合同各项罚款累计总和按本合同总额的12.0%封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若发包人选择不终止合同,则承包人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9. 交工试验与竣工试验

9.1 工程中间验收

若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有中间竣工的工程,承包人应按设计技术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拟定中间竣工验收一览表报发包人确认并执行。

9.2 设备、材料等生产现场检验

发包人的检验代表或代理(以下称“检验人”)有权在生产过程中的任何合理时间检查和监督在供应人基地对设备、材料和工艺的检验的实施情况。如果货物的一部分在其它基地生产,供应人应为检验人对考核的实施进行检查、审查和观察取得许可,就象货物的主要部分在供应人基地生产一样。对考核的检查、审查和观察,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供应人的任何义务。检验人费用由发包人负责。具体检验内容及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

9.3 规定

承包人设计及提供的设备必须达到或优于合同附件或投标文件中的各种承诺,经承、发包人确认实际供应的设备重量比合同附件或投标文件报出的重量低3%时,低于3%部分的货款必须退还发包人。

9.4 无负荷试车

承包人应提前21天将预计进行无负荷试车的日期通知发包人代表;除非另行商定,否则,无负荷试车应在所通知的日期后的14天内,发包人代表明令指定的那天或数天内进行。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在试车记录上个人签章。

9.5 负荷试车

承包人应提前40天将预计可开始进行负荷试车的日期通知发包人代表;除非另行商定,否则,交工、负荷试车应在所通知的日期后的14天内,发包人代表明令指定的那天或数天内进行。

承包人应在负荷试车前5天通知监理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发包人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发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及承包人在试车记录上个人签章后,方可进行开炉。

9.6 交工试验

当本合同工程已经实质上完工,且生产出第一卷合格的产品,并合格地通过了国家有关规定及按本合同规定的交工检验,已按规定编制了竣工图表资料后,承包人可就此事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交工试验、发给交工证书的申请,并抄送发包人(如果尚有少量因季节影响或其他原因不能施工,但并不影响工程使用的某些附属工程或剩余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时,需附有在缺陷责任期内尽快完成这些未完工作的书面保证)。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该申请后,应在14天内审核并报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该申请并审核合格后的21天内应组织交工试验。交工验收由发包人代表主持,邀请质监等有关部门和监理工程师参加组成交工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交工试验管理办法进行验收,并写出交工验收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如果发包人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组织交工验收,则发包人应从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延期验收的工程照管费用,监理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应确定将此费用款额加到合同价格上并通知承包人,抄送发包人。

如果经交工验收认为工程质量合格,发包人应在验收工作完毕后14天内向承包人签发交工证书。证书中写明按合同规定本合同工程的交工日期(即承包人提出申请交工验收的日期),同时办理本合同工程的实物移交。

如果发给交工证书的工程不能立即实物移交时,承包人仍应继续负责工程照管和维护,监理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应确定此项费用款额加到合同价格上,并通知承包人,抄送发包人。

如果交工验收认为工程质量合格,同意验收,但某些工程尚需整修、补修,则应缓发交工证书,限期修好,待整修、补修工作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复查认为达到质量要求后,再发给交工证书,证书上写明的交工日期仍应为承包人提出申请交工验收的日期。

如经交工验收认为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则监理工程师应根据交工验收小组的意见,在验收工作完毕后7天内向承包人发出不予验收的指令,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认真返工、重做或补救处理。承包人在完成上述不合格工程的修复工作后,应重新提出交工验收的申请,经交工验收小组复验认为达到合格标准后发给交工证书。证书中写明的交工日期应为承包人重新提出申请交工验收的日期。计算实际工期时应减去承包人第一次提出申请交工验收至监理工程师发出不予验收的指令的时间。

验收完成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根据验收标准的要求,说明完成质量的现实程度及相关资料。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须甩项交工时,双方订立甩项交工协议,明确各方职责。

监理工程师不按要求参加验收或验收合格后不在验收记录上个人签章,验收结束7天后,验收记录自动生效,发包人承认验收记录,承包人可继续办理验收手续。

自交工之日起,本工程的使用权就由承包人移交给了发包人,但并不解除承包人对工程的功能保证值考核、达产达标、本合同工程的质保期内的责任。

9.7 功能保证值的考核

本合同工程的功能保证值的考核按照本合同附件7执行。

9.8 竣工验收

交工验收完毕后,承包人应在6个月内达到合同附件7的功能保证值的指标要求,向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的申请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4套。

如果验收合格后,竣工验收机构对本合同建设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投资效益等方面做出全面评定,写出竣工鉴定书并由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证书。

如因发包人的原因不能满足工程的功能保证值考核的前提条件,在承包人提出申请后72天之后,还不能满足考核的要求,则该部分不能进行考核的功能保证值视为合格,并被发包人接收。

在功能保证值考核通过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如因非承包人的原因而不能进行竣工验收,在承包人正式提出申请后91天之后还不能进行,则发包人可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应付的款项,但并不解除承包人对竣工验收所承担的相应的责任。

9.9 未能通过竣工试验

因承包人的原因工程的功能保证值考核没有通过,则不能被视为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须及时对存在的缺陷进行整改和修复(按照通用条款12、9.4条款和执行)。

在承发包双方约定的规定时间内,功能考核未能满足发包人要求,在发包人可接受的最低功能及效能标准内按附件7规定方法计算损害赔偿费。功能考核达不到发包人可接受的最低功能标准发包人有权拒付款项,同时合同的有效期和对应的质量保证金相应延长。

10. 发包人接收

a)工程完成负荷试车、交工验收后,办理工程实物交接。

b)工程投产经竣工试验合格、工程竣工资料提交完毕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验收证书。

11. 工程质量保证期

11.1 工厂性能保证

承包人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评标准,通过合同规定的功能及效能考核。未能达到,应立即进行整改,弥补缺陷、达到合同要求,否则,发包人有权从其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发包人自行弥补缺陷所需的费用。

11.2 质量保证期

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从交工验收合格、发包人签署验收颁发交工证书后开始计算,质保期为365天。

11.3 工程质量保证金

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在承包人通过保证值考核并得到移交证书至工程质量保证期满后15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但并不免除承包人在质量保证期所承担的责任及义务。

11.4 工程质量保修期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前承包人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向发包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本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11.5 工程质量监督

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工程质量监督站。

12. 缺陷责任

12.1责任和索赔

承包人对工程设备、材料、物品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发包人已于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或验收、检验测试期限内或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由承包人把被发包人拒收的工程设备、材料、物品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货币付给发包人,承包人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收工程设备、材料、物品所需要的其它费用)。

(2)根据工程设备、材料、物品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发包人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工程设备、材料、物品价格,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3)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承包人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发包人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承包人应相应延长被更换工程设备、材料、物品的质量保证期。

(4)如果发包人提出索赔通知后30日内承包人未能予以答复,视为承包人已接受该索赔。若承包人未能在发包人提出索赔通知的30日或发包人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发包人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发包人将从未付工程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3. 合同价款及支付

13.1 合同价款

发包人同意在承包人完成本合同工程全部义务后向其支付合同总价款,合同价款为固定含税总价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元整)。

总承包合同价款组成:

本合同价格包含承包人履行全部合同义务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本合同价格不包含第14条中发包人应承担的费用引起的价格变更

13.2 发票和支付条件

发票提供时间及支付条件详见双方签署的付款协议(附件)。

14. 变更

14.1 发包人原因

因发包人原因涉及的重大变更(指建设规模、工艺流程、工艺参数和配置),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

14.2 承包人原因

因承包人原因涉及的工程变更,需经发包人确认,承包人必须实施。

14.3 其它

承包人按设计规范进行基础设计并经发包人审批,自然地表以下地质灾害处理(不含基础超深)、文物古迹处理、原地下管网(不含废弃管线)、原生产设施(不含废弃)、原人防工程由发包人负责,由此引起的变更是否可变更合同价由双方商定。如需增加合同价款,发包人委托增加部分费用按发包人现行计价原则计算并且执行以下条款:

(1)不计取远地施工增加费及施工队伍迁移费,不计取人工费市场指导价与定额基价的差价,按审定工程造价下浮10%与总承包合同价款一并结算。

(2)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供,承包人采购前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发包人核价,材料执行发包人核定的市场价。

15. 承包人违约

15.1 通知改正

如果承包人末能根据合同履行其义务或实施工程,发包人代表可书面通知承包人,限定时间内整改。

15.2 终止

承包人未能遵守15.1款发出的通知,在限定时间内改正,给发包人造成损失,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15.3 功能考核

功能考核值达不到工程的功能考核最终放行指标,该工程的功能(或性能)考核不合格,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发包人对承包人承诺的功能保证值考核要求按照附件7执行:

15.3.1因承包人原因,设备问题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按附件7条款考核。

15.3.2因承包人原因,设备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承包人负责免费更换。

本合同各项罚款累计总和按本合同总额的3.0%封顶。

15.4 赔偿

15.4.1承包人未按工程协调会会议纪要的约定履行义务(非承包人责任除外),在发包人或监理通知改正的期限内仍未改正,该事件不适用于合同其它条款时,发包人有权:

15.4.1.1 扣除部分或全部承包人代表的管理风险押金。或

15.4.1.2 扣除合同金额人民币1000(大写:壹仟元)-*****元(大写:壹万元)。

15.4.2承包人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进度要求,执行合同通用条款8.6条。

15.4.3因承包人原因,经修补缺陷后工程功能经再次考核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则发包人可拒收全部或部分工程。

15.4.4误期赔偿按照合同通用条款8.6条款执行。

16. 发包人违约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合同工期顺延。

17. 保险

17.1 承包人保险

承包人根据第一部分合同通用条款18款[保险]的要求进行的投保。

17.2 发包人保险

发包人投保内容由发包人自行解决。

17.3 措施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发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18.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系指战争、瘟疫、暴乱、核污染、地震(六级以上)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9. 索赔、争议与仲裁

19.1 索赔

19.1.1 如果承包人的实际建设进度未能达到合同条款4.16条进度计划关键线路的各关键控制点要求,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8.6款执行。

19.1.2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承包人未能达到进度计划关键线路和关键节点要求,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19.2争议与解决仲裁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发生的任何争端,应首先采用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功,双方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施工现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在此期间,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或延误工期。

20. 其他

20.1 标准和规范

承包人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设计质量和工程建设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各项技术性能指标须经有资格、具有能力的国家法定监测部门检验,检验合格交付。

20.2 工程项目资料归档要求

(1)承包人应按国家档案局《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国家DA/T28-2002)的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和文件归档范围向发包人提交该工程项目的文件材料;

(2)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该工程项目的竣工图,其编制按原国家建委《关于编制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规定》和国家档案局《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DA/T28-2002),以划分的单位工程进行分类编制,编制4套竣工图及4套竣工资料向发包人移交归档,规定竣工蓝图和竣工底图与实物三者必须一致,归档的竣工图必须用蓝图,不得使用“白”图;

(3)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移交该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图的底图及其电子文件(光盘);

(4)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移交该工程建设项目的设备随机资料、图纸(备品、备件和易损件的图纸)、对引进设备外文资料、图纸的应有中文翻译文本。

21. 合同执行

21.1 要求

21.1.1本工程在实施中,承、发包人均应严格遵守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开工前承包人应与发包人签订安全协议,否则不得开工,若发生安全事故,影响生产,由责任方负责。

21.1.2本合同及附件中未明确但应与本工程相衔接的功能由承包人负责统筹考虑并实施。

21.2合同文本

(1)本合同一式16份。其中:正本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14份,发包人执7份,承包人执7份。

(2)本合同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

21.3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附件是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21.4 生效和失效

本合同于双方个人签章盖章后生效,工程质量保证期满结清价款后失效。

21.5 合同附件清单:

附件一:生产纲领及技术数据

附件二:技术规格书及卖方供货范围

附件三:卖方设计及买方供货范围

附件四:买、卖双方的设计范围

附件五:卖方提供技术资料的范围及进度

附件六:买方提供技术资料的范围及进度

附件七:卖方保证项目、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

附件八:卖方提供的技术诀窍和专利技术

附件九:设备和材料的检验和质量标准

附件十:机组设备的总体布置

附件十一:设备和材料的交付进度和建设总进度

附件十二:双方人员派遣

附件十三:一贯制(空白)

附件十四:(空白)

附件十五:选择中国标准设备和部件的范围(空白)

附件十六:详勘、建安、施工图方案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 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1.1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施工人应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发包人有特别指示外。

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

2.. 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 标段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建安工程费以最终决算评审金额的%(大写:百分之)的投标报价(费率);设计服务费以最终决算评审施工建安费的%(大写:百分之)(费率);工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电汇或转账形式之一);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注:由于软件原因,投标函只能显示一个报价。设计费的报价在投标函附录中显示。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内容

投标报价

建安工程费以最终决算评审金额的%(大写:百分之)。

设计服务费以最终决算评审施工建安费的%(大写:百分之)。

工期

投标质量

项目经理

姓名

证书编号

设计负责人

姓名

证书编号

施工技术负责人

姓名

职称证号

投标有效期

需要说明的问题及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如有需要,格式可以调整)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一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招标并争取赢得本项目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申请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申请文件,履行联合体协议规定的工作内容,承担工作范围内的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申请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 承担本项目的工作;(成员一) 承担本项目的工作;(成员二) 承担本项目的工作。(自行分工)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请各方视联合体成员数量自行删减本联合体协议格式。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年月日


五、投标保证金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转账凭证、开户许可证明扫描件;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函回执。

六、技术部分

(一)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5)工期保证措施;

(6)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7)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8)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9)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10)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程度;

(11)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12)风险管理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或进度表)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 KW )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己使用台时数

用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或进度表)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途

面积(平方米)

位置

需用时间


(二)设计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表后应附相应人员的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


八、资格审查资料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二)近年财务状况

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则提供成立时间后的财务报告;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四)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如有)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


(七)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借用、挂靠他人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 诺 人:(全称并加盖电子公章)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


八)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任何职务。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负责提供。


九、其他材料

(1)提供投标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或在其他项目中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1:硬件特征码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

??我公司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电子签章)

年 月日


附件2:

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日

递交时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才公寓 基础设施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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