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惠普服务器原厂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惠普服务器原厂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公告日期: | 2014-12-15 08:26:09 | |||||
项目名称: | 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惠普服务器原厂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3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 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 | 开始日期: | 2014-12-15 08:26:09 | |||
联系人: | 安洪达 | 截止日期: | 2014-12-18 08:26:09 | |||
联系电话: | ***-******** | 送货地点: | 广州市滨江西路26-28号7楼 | |||
联系邮件: | anhongda@customs.gov.cn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1.为保证服务响应时间,本次竞价限央采广东地区供应商和在广东地区有销售或分支机构的外地供应商参与;2.由中国惠普有限公司发出的《原厂服务声明函》;3.服务验收付款前提供《中国惠普有限公司合同生效确认函》。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160*****946.doc&type=attachment">********160*****946.doc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惠普服务器一年原厂维保服务 | 惠普 | 包 | 1 | 原厂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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