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大队液压破拆工具组招标公告

消防大队液压破拆工具组招标公告

彭水县消防大队液压破拆工具组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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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对彭水县消防大队液压破拆工具组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的报价活动。
一、报价须知
(一)报价人资格
1.报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要求:
(1)报价人应具有消防器材销售资质、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授权必须提供代理证明材料)授权书。
(2)所投产品必须是同一品牌。
(二)报价文件组成:
1.询价采购报价单(单独密封);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备查);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备查);
4.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备查);
5.报价人2014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6.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承诺函;
9.对所投产品性能(技术参数)的详细介绍;
10.参与报价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等);
11 售后服务承诺表。
(三)所有报价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请按统一格式详细、准确的填写,报价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所有报价文件分两袋进行密封:“询价采购报价单”(一正二副)用一个文件袋单独密封一袋;其它资料(一正二副)用一个文件袋单独密封一袋。密封袋封口处要贴好封条、注明“不得提前启封”字样并加盖单位鲜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在报价文件密封袋封面至少应作如下标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人名称:
报价人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四)有关要求
1.报价包含货物本身、包装、运输、安装及产生的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单未用电脑打印的;
(2)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报价单未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4)未填写售后服务列表;
(5)报价出现漏项。
(6)有效报价不足3家时的;
(7)不按规定时间和规定方式参与报价的。
3.报价文件的提交
(1)报价文件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交至指定的地点。
(2)下列情形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①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
②不按规定的时间提交有效足额保证金的;
③报价文件一经提交,不论何种情况概不退回。
(五)报价方式及时间
1.有意向的报价人可从2014年12月15 日起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重庆市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下载询价文件,制作报价文件。
2.所有报价人统一于2014年12月 18日9时30分—10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2号窗口现场报名、递交报价文件,同时现金缴纳标书费400元,并在POS机上刷卡(银联卡)交纳保证金5000元。
3.在递交报价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在报价文件外另行提交一份):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人参与报价活动的不需此项);
(3)公司开户证明;
(4)承诺函。
4.定于2014年12月 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举行询价活动。请参加报价的代表届时出席。
三、询价程序
(一)成立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询价小组,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开展采购活动。
(二)报名截止后,将所有报价文件送入评标室,由询价小组对报价人的商务及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三)商务及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如果有效报价的供应商满足3家及以上,对所有有效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单进行现场唱价。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
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同时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将根据售后服务的优劣来确定成交供应商;第一成交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相关程序审批后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成交人。
五、质量保证
(一)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安全认证的出厂的全新、合格的产品,产品合格证、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和附件必须齐全。
(二)供应商须按报价方的售后服务承诺表(见附表1)提供售后服务。
六、供货方式及时间
(一)供货方式及地点:成交供应商将货物运送到彭水县消防大队。
(二)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交货。
七、验收、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将货物运送到彭水县消防大队,由采购人组织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供应商三方进行验收,现场签字确认。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余下的5%作质保金,1年后支付。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岳川 联系电话:***-********
(二)采购单位:彭水县消防大队
联系人:文峰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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