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中学后勤服务中心食堂、超市、烘焙店承包经营招标公告

泾县中学后勤服务中心食堂、超市、烘焙店承包经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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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中学后勤服务中心

食堂、超市、烘焙店承包经营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主体责任,优化管理模式,引进优质社会资源参与我校后勤服务,提升服务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泾县中学后勤服务中心食堂、超市和烘焙店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经营主体。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竞标对象:

具有相关资质及食堂、超市和烘焙店经营管理经验的单位,同时应符合本公告所确定的竞标人资格要求。

二、竞标流程: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有意承包食堂、超市和烘焙店的经营主体,到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徐格红老师处咨询登记并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联系电话:徐老师134*****825;胡老师136*****478

2.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标对象。

3.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竞标对象进行公开竞标。

4.承包主体一经确定,与学校签订承包经营协议。

三、相关要求

(一)竞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考虑疫情防控需要等因素,承包主体仅限于在宣城市内注册及经营的企业。

3.参与我校食堂投标单位必须有餐饮食品经营资格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承包机关、企事业、学校(500人及以上)食堂的经历,未出现任何一起食品安全事故,无服务对象强烈投诉等不良反映记录。

4.参与我校超市投标单位必须有超市经营资格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持有营业执照,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职业道德和商业经验,熟悉学校校园商店经营特点。

5.参与我校烘焙店(含奶茶)投标单位必须有食品烘焙经营资格,在宣城市有连锁店且注册资金在50万元及以上,持有营业执照,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职业道德和商业经验,熟悉学校校园商店经营特点,烘焙产品保鲜期不得超过5天。

6.参与我校食堂、超市、烘焙店投标单位须热心并积极投身学校捐资助学、勤工俭学、活动赞助等公益事业。

(二)投标报价要求

设置年承包金竞价底价,一次性开标,价格最高者中标,同等价格下现在经营者优先。中标后,中标者须一次性支付年度承包费。(其中针对食堂部分,对于经营管理安全有序,师生反映良好的情况下,学校将拿出5%的承包费予以奖励)

(三)经营承包要求

1.承包者每年需向学校交纳30万元的安全风险保证金。保证金用于承包者违反《食品卫生法》、校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学校固定资产损失等事项给学校或师生造成损失的补偿。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其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承包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中途停止或终止合同的履行,不得转让承包,否则视为违约,学校除收回承包经营权外,所交的风险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2.食堂、超市、烘焙店等用水、用电及员工工资费用等由承包者自行负担,承包者履行承包合同所需人员由承包者自行聘用或雇请,如需员工住宿的,则甲方提供方便,按师生住宿标准由乙方承担费用。同时,承包方需做好承包区域保洁工作和承担经营区域垃圾清理费用。

3.超市经营围为定型包装类食品、文化学习用品、生活日用品和水果等,不得经营现场加工食品,严禁出售烟酒和三无产品。承包方需按照卫生、质监等部门要求,确定正规固定的进货渠道,食品、物品必须有卫生合格证,并登记保管好以备查,并保证商品的价格不高于泾县市区同类型超市商品的价格。

4.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卫生、经营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

5.工作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办理健康证及体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在营业前办妥。承包方必须承担工作人员的各类保险等费用,依法用工,并自行承担工伤、劳务损害等相关法律责任。

6.乙方不得转让或部分转让经营,也不得超范围经营,同时经营价格需甲方审核,确保卫生、营养。

7.根据学校学生管理需求,乙方营业时段需甲方审核,要符合学校管理规定和要求。

8.因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停课而影响经营的,学校可按规定予以适当的补偿。

9.承包期为一学年(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10.乙方在经营中出现安全事故或师生强烈的反映及不满情况下,甲方可以单方面和乙方解除合同。

(四)竞标时需提交资料

1.《经营方案》,内容包括:经营目标、经营方案、管理措施、人员配备,成本预算等;

2.承包金报价单;

3.服务承诺书;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另附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单位证明(证明必须有法人本人的签名,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6.食堂和超市投标保证金20万元;烘焙店(含奶茶)投标保证金10万元。(公布成交结果后,未中标的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则合同签定后转成安全风险保证金)。

(五)定标办法

1.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投标人必须按招投标程序提供完整投标文件。学校成立后勤招标委员会,经委员会评定后确定中标单位。

2.投标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况,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投标文件未盖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3)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出现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说明以某个报价为准(书面报价必须以汉字大写报价为准);

(4)规定投标文件不全者。

3.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任何推论、理解与我校无关。中标单位将承租金一次性交清后并与学校签订承包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投标单位(个人)应于截标前按投标文件要求装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分正本、副本各一份),密封后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送交投标地点,2022年7月21日17:00 截止。

5.本招标文件一经发布,且竞标人参加竞标,则视为对本招标文件的无条件确认,并在竞标成功后同意本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写入承包经营协议中;竞标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未能与本校后勤服务中心签订承包经营协议的,视为此次竞标作废,本校后勤服务中心有权重新确定承包方案。

6.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承包经营协议中约定。

7.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方。

泾县中学后勤服务中心

2022年7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烘焙店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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