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业公司卸灰螺旋招标公告

钛业公司卸灰螺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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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的钛业公司
卸灰螺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钛业公司卸灰螺旋。
交货时间:********
货物主要技术规格与参数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
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一)注册资金要求:
接受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分公司或生产型企业参
股或控股的授权直销公司(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生产型企
业注册资金要求 200 万元及以上,所有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上传营业
执照,如为个人独资企业,须上传资金证明资料。生产型企业必须
具有与本标的同类产品生产制造能力、资质和业绩;生产型企业的
直属销售分公司或生产型企业参股或控股的授权直销公司需提供母
公司所具有的与标的物同类产品生产制造能力、资质和业绩的证明。
投标人只能投报自己生产的产品或者直销公司获得授权销售的产品,
投标产品必须在投标人的生产经营、销售范围内。
(二)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要求提供最近三年以来同类备件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
(须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必须上传),业绩必须包含设备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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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生产型企业投标人要求提供本企业
类似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必须上传)。
(三)有效投标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流通商及代理商投标。 (2)、生产型
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
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
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要求投标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未提供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
的直属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4)、
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
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
理。 (5)、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
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
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
(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
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禁止强制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
商目录的供应商、自动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退
出之日起一年内)、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和攀钢集团公
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次委托所涉及所有标
的投标。 (8)、不接受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供应商投标。
其余详见附件。
以上资质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文件完整、字迹
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第保2留查看 页 共 6 页 资质材料原件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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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2-07-15 至 2022-07-26 09:00 登录鞍钢集团电子
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简称:交易平
台)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4.3 如未办理注册的单位,请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
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进行注册。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07-26 09:00,在鞍钢集
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提交。
5.2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
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
实,将被列入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黑名单或取消原合格供
货资格等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采
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
街 85 号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 266 号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余鹏 联 系 人: 肖静
电 话: 0812-*******
第 3 页 共
电 话: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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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http://bid.ansteelscm.com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牛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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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228*****040******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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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补充说明及附件
补充说明
一、技术要求:
1、本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图纸、规格、技术协议等相关资料”
只作为投标人报价时的参考,待投标人中标或成交后,如有必要须
到使用单位的现场进行详细的测绘或确认,中标方或成交方必须确
保在不改变现有安装尺寸的情况下,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满足现场
安装、使用要求。 2、如本次招标的中标方或成交方为首次供货的
供应商,中标或成交后须与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流或签订相关的技
术协议后再供货;所供设备备件到货验收合格、经使用单位使用合
格并出具书面使用合格报告后,办理结算。
二、供货要求: 以标的物需求一览表要求为准。投标时必须报
出可确保供货的交货期,中标(成交)单位如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
交货,逾期每天将按合同含税总金额的 1‰承担违约金(但累积计
算不超过合同含税总金额的 10%),逾期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履约保证金收取要求: 1、如中标方或成交方为非委托方合
格供应商,按合同总金额(含税)10%收取履约保证金;2、如拟签
订合同含税金额≥50 万元,按合同总金额(含税)10%收取履约保证
金(内部单位除外,提供战略协议范围内产品的战略供应商除外);
3、其他情况可不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4、收取方式:采取现金或
委托代扣应付账款方式缴纳,原则上不采取保函方式。
四、质量保证金收取要求: 1、如中标方或成交方为非委托方合
格供应商,按合同总金额(含税)5%收取质量保证金;2、如拟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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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含税金额≥50 万元,按合同总金额(含税)5%收取质量保证金
(内部单位除外,提供战略协议范围内产品的战略供应商除外);
3、其他情况可不收取合同质量保证金;4、收取方式:采取在应付
货款中暂扣的形式缴纳(在全额增值税发票结算时暂扣)。
五、投标报价要求:以人民币不含税包到价为准,不允许偏离委
托方技术要求、注册资金及付款方式的要求,不能满足的投标文件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在招标文件无实质性变动情况下,投标人后一
次报价不得高于前一次报价(分项价及总价),否则视为无效。
六、产品质量要求:卖方应保证所供设备备件质量满足买方使用
要求。当卖方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买方有权作出以下处理:1、对
问题产品做换货或退货处理;2、向卖方收取产品该项合同(含
税)5%的违约金;3、当对买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时,买
方有权按照全额损失向卖方索赔;4、卖方的供货质量纳入买方供应
商评价。
七、质量异议管理要求:(1)新增供应商首次供货即发生使用
质量异议,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2)新增供应商,第一年供
货发生 2 次使用质量异议,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3)1 年以
上合格供应商,年度质量异议金额超过 5‰,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
目录。若为内部单位或战略供应商需上报公司,集团审批。
八、采购附件
合同条款(非标准化).doc;。
附件 2
项目需求清单
详见交易平台中标包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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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卸灰螺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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