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庙山普安社区建设项目太阳能安装工程招标(采购)公告
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庙山普安社区建设项目太阳能安装工程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庙山普安社区建设项目太阳能安装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HT-ZC22-061
2、采购计划备案号:夏财采计【2022】*****号
3、项目名称:庙山普安社区建设项目太阳能安装工程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36.******(万元)
6、最高限价:236.******(万元)
7、采购需求:
庙山普安社区建设项目安装太阳能集热装置工程(含全部安装工作及材料,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为投标人自己生产的或通过经销代理等正规途径获取,同时对所投主要产品品牌、获取途径等作出相应声明及承诺;
(3)投标人须提供主要采购产品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及认证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4)投标人须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本项目长期、稳定的技术支持服务(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格式自拟);
(5)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良好,并提供近二年(2020、2021)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二年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2022年1-6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往前推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完整的供货合同);
(8)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须保证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提供近三年(2019年6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提供近三年(2019年6月至今)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未被责令停业的、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近三年(2019年6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承诺函;
(9)投标人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时间结果为准);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时间结果为准);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 query-homepage.html)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时间结果为准);
④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2019年6月至今)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时间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及合格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交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7月18日至2022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
使用电子秘钥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http://dzjy.jxzfcg.cn:81/login?cloudid=147,注册咨询联系电话:027-********。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2年08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在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参与本项目时需根据本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上传全部资料及联系方式(报名资料须清晰可辨),未按要求上传全部资料或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上传的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需要自带CA锁、笔记本电脑、纸质投标文件文本正本、副本各一份(密封并加盖公章),地点:武汉市江夏市民之家429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江夏经济开发区腾讯大楼旁阳光创谷
联系方式: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华天轶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2栋11层16室
联系方式: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27-********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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