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资产处置暨招商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资产处置暨招商公告
召集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拥有对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召集人拟对该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单户或组包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现予以公告如下:
一、资产基本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余额 | 担保措施 | 抵押物情况 |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弘轩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95,714,240.92 | 保证+抵押 | 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1号院建筑地下车库面积合计21,879.98平方米的726个车位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1号院建筑面积合计7,927.65平方米的7、8号楼商业物业提供第二顺位余值抵押担保。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2年6月20日的本金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召集人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债权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如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召集人提出。
二、交易条件
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一次性付款或者分期付款,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投资人要求
依法注册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四、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其他
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本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
六、联系方式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庆亿街3号珠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11楼
联 系 人:管先生、杨先生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0-********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7月18日
标签: 资产处置 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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