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27线壤塘县吾依乡八格都寨灾害绕避复线工程125物料配套厂项目招商公告
国道227线壤塘县吾依乡八格都寨灾害绕避复线工程125物料配套厂项目招商公告
中鸿汉莎建设有限公司受壤塘县祥塘物资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国道227线壤塘县吾依乡八格都寨灾害绕避复线工程125物料配套厂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商,兹邀请符合本次招商要求的投资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国道227线壤塘县吾依乡八格都寨灾害绕避复线工程125物料配套厂项目
二、资金来源:建设方自筹资金
三、招商项目简介:
1、项目选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吾依乡壤古村。
2、建设投资额:计划总投资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资金方式为招商引资。
3、项目概况:125物料配套厂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8943㎡(合13.4亩)。建设内容包含:时产量为200吨的砂石骨料制备生产线,轻钢结构(型材)制备车间、成品储存库及厂区办公生活区用房(利用125原址材料)、车间所需供配电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等配套设施。
4、项目建设具体内容:125物料配套厂项目建设产量为200吨/小时的砂石骨料制备生产线。需包含轻钢结构制备车间、生产线设备采购安装、成品储存库、车间所需供配电系统、污水处理设施等配套设施和生活配套设施。生产工艺为湿法生产工艺流程,即原料经过振动给料机或振动筛筛去泥土以后,大块原料要经过粗碎和中碎两道破碎后再进行筛分,将原料分成3个部分:达不到产品粒度要求的最粗一级矿石返回中碎设备重新破碎,这部分返料在中碎和筛分之间形成一个闭路循环;中等粒度矿石直接作为骨料成品进入产品仓或者堆场;满足整形制砂机进料粒度要求的原料进入立式整形制砂机进行整形制砂,生产出来的砂石经过检查筛分成砂和各种规格骨料,再经螺旋或斗轮洗砂机冲洗后成为成品砂,骨料可以经洗石机冲洗后成为最终成品。通过分料阀可以调节各种成品骨料的比例。建成后的生产线需满足生产质量合格的优质粗集料、优质细集料和0-5mm、5-10mm、10-20mm、10-31.5mm规格砂石骨料。
设备配置如下:
1.棒条给料机1台,单机功率30KW;2.鄂破机1台,单机功率55KW;3.给料机1台单机功率2.2KW;4.圆锥破碎机1台,单机功率250KW;5.立轴破碎机1台,单机功率2×200;6.圆振动筛2台,单机功率37KW;7.振动筛1台,单机功率45KW;8.尾砂回收一体机1台,单机功率30KW;9.螺旋洗砂机2台,机功率11KW,输送架及输送皮带以最终设计结果长度为准。
环保排污零排放,设备如下:
1.程控自动拉板厢式压滤机2台;2.入料泵2台,单机功率45KW;3.变频起动器2台,单机功率55KW;4.污水处理罐(钢材)1个;5.称重系统:全监控自动称重1套,具有压力式自动冲洗车设备。
5、建设周期:计划工期120天。(最终工期以施工图完成后按工期定额计算工期为准)。
6、合作年限及方式:项目建设完成后,祥塘物资有限公司拟将砂厂四年砂石加工服务及机具租赁服务发包给建设方(四年后由祥塘物资有限公司对外公开发包),费用并称加工费,加工费为综合单价23元/立方米(容重按1.6t/m3结算)(包含但不限于税费、人工费、水处理药剂费、水质检测费、易损件费、厂内机械费(包含厂内使用装载机、挖掘机、内转车辆)、生产费、电费、燃油费等);祥塘物资有限公司负责进出料过磅、砂石生产环节统计计量、砂石销售、监管已进厂砂石原料及砂石成品、督促砂石生产履行好安全、环保主体责任等工作。
7、投资回报:建设方回报总额以本项目建设方经审计决算的投资总额为准,每销售一吨成品砂石给予建设方10元(容重按1.6t/m3结算)投资回报,直到将建设方应得回报总额返还完成为止(总投资回报期限不得超过四年,建设方回报只与祥塘物资有限公司公司销售收入挂钩,无其它指标挂钩)。投资回报从本项目投产运营后,按月统计按月结算。
8、投资申请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经处理后,需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提供承诺函)。
9、设备及材料要求:投资申请人进行设备和材料采购时应事先通知祥塘物资有限公司,请祥塘物资有限公司看样确认。其中设备必须为从厂家直购全新设备,经祥塘物资有限公司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采购,采购完成后祥塘物资有限公司可邀请第三方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进行验收;材料采购在看样后需留滞样品,并经祥塘物资有限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采购。
10、投资担保金:500万元人民币。交款方式:投资人在招商成功后,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以现金形式(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或保函提交投资担保金,逾期未缴纳,将按照不响应招商文件处理。
收款单位:壤塘县祥塘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壤塘县支行
11、投资申请诚意金:80万元。
交款方式:本项目投资申请诚意金只接受现金缴纳方式,不接受开具保函方式,缴纳方法可通过银行转账或电汇(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投资申请诚意金交款截止时间于2022年7月26日12:00前,投资申请人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提交投资申请诚意金,投资申请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收款单位:中鸿汉莎建设有限公司
开 户 行:125*****6033
银行账号:中国银行成都吉泰路支行
1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收取,由成交投资申请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四、参加本招商项目的投资申请人需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资申请人应具备相应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完整的项目管理机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招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售价:
1、现场报名:招商文件自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2日9:00-17:00在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13号蓝海OFFICE A座14层1407获取,获取招商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费交纳凭证(转账记录截图)、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
2、招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招商文件售后不退,招商资格不能转让)。
六、申请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2022年7月27日9:30(北京时间)。
投资申请文件一正二副(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投资申请文件必须在评审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申请地点。逾期送达的投资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资申请文件。
七、申请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13号蓝海OFFICE A座14层1407。
八、本招商公告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商人:壤塘县祥塘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壤塘县八角街3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89*****107
代理机构:中鸿汉莎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13号蓝海OFFICE A座14层1407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8*****301
标签: 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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