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院区人力资源规划项目技术服务阳光推介会公告
多院区人力资源规划项目技术服务阳光推介会公告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
多院区人力资源规划项目技术服务阳光推介会公告
项目名称 | 多院区人力资源规划项目技术 | 方式 | 院内阳光推介会 | ||
联系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号 | 联系人 | 潘幸东 |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电话 | |||
报名时间 | 2022年7月18日14:00至2022年7月21日14:00 (上班时间08:00—12:00及14:00—17:30) | ||||
阳光推介会时间 | 2022年7月22日08:30 | ||||
报名方式 | 报名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发送到163邮箱cgb********@163.com。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 2、报名公司委托负责本次介绍会事宜人的授权委托书。 3、参加本次介绍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4、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专业医院管理顾问与团队成员,有丰富的“基于多院区的医院人力资源规划”经验和落地能力,能提供对应的管理培训课程。近五年与公立三甲医院签订并完成医院人力资源管理规划案例50家以上,且已完成医大附属三甲医院人力资源规划不少于10家(提供项目合同与对应阶段验收报告)。 2.本项目服务人员的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资深项目经理1名、工作人员2名。签订合同和项目实施时,采购人将按照投标文件对项目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定,若中标人派遣的项目负责人、资深项目经理、咨询团队其他人员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采购人将对该项目不予验收和付款。 3.本项目团队人员必须有1名资深项目经理驻医院,人员的更换需书面向院方提出,征得院方同意后方可调整。 | ||||
阳光推荐内容 | 阳光推荐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见附件一 | ||||
资料准备 | 阳光推介会现场递交纸质文件,文件密封,一式五份。介绍内容电子版一份留存。 |
附件一:
(一)项目需求内容清单:
1. 多院区的医院人力资源规划含如下子项目
序号 | 内容名称 | 数量 |
1 | 医院人才建设现状调研与分析 | 1项 |
2 | 一院多区下医院管理架构及人员配置分析 | 1项 |
3 | 医院组织架构设计与规划建议 | 1项 |
4 | 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说明书编制 | 1项 |
5 | 医院医师人力资源规划 | 1项 |
6 | 医院护理人力资源规划 | 1项 |
7 | 医院医技人力资源规划 | 1项 |
8 | 医院职能人力资源规划 | 1项 |
2.项目成果
2.1 通过对医院人才发展问题进行访谈、问卷、调研、分析,提出医院人才建设的调研和分析建议报告。
2.2对于国内当前多院区医院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特点进行对标总结分析,结合医院发展战略提出未来多院区下医院组织架构的规划和人才配置的策略建议。
2.3 依据组织架构设计规划策略,规划梳理职责和岗位设置,编制部门职责和岗位说明书。
2.4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基于医院情况,基于工作量合理负荷确立医院当年情况的医师、护理、医技人员人力资源规划,确立岗位和人员数量,以及适应未来工作量变化情况的人员数量调整规则的报告。
(二)项目总体要求
1.建设原则
1.1 规范性原则
所制定的方案应当满足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导向和国家对公立三级医院绩效考核指标要求导向。
1.2先进性原则
医院多院区组织架构研究、人力资源规划等方案应采用专业领域内领先的通行方法论。
1.3本地化原则
在国内及行业先进经验和理论应用的基础上,投标方应当注意医院医院发展阶段,业务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方案成果在本院进行本地化研究,使之适合本院需要。
2.项目建设要求
2.1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要求,以及医院所在省市相关政策法规,进行相关政策性研究,使得医院人力资源规划项目符合相关法规政策要求。
2.2 需满足管理思想与方案落地的原则,基于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现状,结合医院人才的调研诊断和分析建议,为医院人才建设和人力资源规划提供方向性指引。
2.3需对国内多院区医院运行管控模式、组织架构、部门设置、岗位设置、人员配置等进行研究分析,为医院未来多院区下的医院治理模式、组织架构设置和岗位及人员配置提供建设性指导意见。
2.4需编制部门职责、岗位职责说明书落实组织架构优化、部门和岗位设置意见,指导和匹配医院未来发展。
2.5建立基于行业、适应当前,面向未来的工作量负荷下的人员人力资源规划,便于医院未来的动态调整,为医院发展奠定坚实人力基础。
附件2:
参加招标和产品介绍活动来院人员新冠防疫管理要求
当前国内疫情复杂严峻,根据《关于做好当前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1]31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管理与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肺炎组办发〔2021〕24号要求,针对来院人员要求如下:
一、针对重庆市内来院人员:
必须提供健康码和行程码,若有近14天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参考本规定第三点执行;
二、针对永川区外来院人员:
1、所有14天内从永川区外来院人员均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否则,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2、健康码为黄码者,不能参与我院投标(或产品介绍)。对赋黄码人员,实行限制出行管控措施,由发现黄码的单位(包括交通口岸、公共场所、小区、单位等)立即对
相关人员就地管控,同时向其所在社区(村)报告,社区(村)根据黄码的不同情形、行程码和活动轨迹等实施分类管理,具体细则按照全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3、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提示或自述存在以下情况者:
(1)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院人员,自返永后居家隔离(或自我健康监测)已满14天且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否则,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2)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区)来院人员,自返永后自我健康监测已满7天且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否则,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3)未满健康监测期限者,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三、针对中高风险区来院人员:
1、对高、中风险区(通常以乡镇、街道划分)来永返永人员和外省(区、市)确定的特定时段、特定空间高风险人群,未施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医学观察期间,第1、4、7、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其检测结果未全部为阴性的,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2、对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永返永人员,未施行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或第1、7、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其检测结果未全部为阴性的;对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永返永人员,未施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或第1、7、14天各1次核酸检测,其检测结果未全部为阴性的。
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3、对高、中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来永返永人员和未划定高中风险区但出现本土病例的所在地市来渝返渝人员,未施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或至少做1次核酸检测,其检测结果未全部为阴性的,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标签: 区人力资源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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