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施工招标公告
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浦县救助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已由合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合发改字【2014】148、14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合浦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BHZC-招标字1439
建设地点:县城东新区C-I-11号地块内(县社会福利院内)
建设规模:底层占地面积:442.32平方米,三层,建筑总面积:1361.76平方米
项目估算总投资:250万元
要求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没有正在施工项目的建造师。项目班子的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北海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试行办法》(北建施〔2012〕89号)规定的最低配置标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单位需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办理登记录入。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合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3、报名方式:投标人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资料报名
4、报名资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可不提供)(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7)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8)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9)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复印件,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上岗证复印件(10)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在本单位缴纳的2014年4月-10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11)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本公告发布期间查询)(12)项目经理和法定代表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13)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14)提供企业进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库基本信息页及从业人员页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复印件一式二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合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单位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5日09时30分,地点为合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代表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并签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投标单位的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携带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到开标会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合浦县民政局
地址:合浦县廉州镇明园北路27号
邮编:536100
联系人:劳平倪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海市长青路佳利大厦A座5B
邮编:536000
联系人:杜霞
电话:****-******* 传真:****-*******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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