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于2022年7月21日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组织河北省县储粮竞价采购交易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安排
交易时间:2022年7月21日上午(10:45)
采购单位、品种及数量:唐山市曹妃甸区农垦省级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采购二等硬质小麦4000吨。
本次交易为实际存储地点散粮汽车板交货价格,无入库费,无水杂增扣量,过筛返杂。买方对入库粮食进行一车一迁样检测,如出现入库粮食质量不符合采购标准,买方拒收,由卖方负责换货,期间产生的费用及入库延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卖方入库初检合格后,每2000吨进行结算。卖方需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采购标的物及具体要求情况详见《7月21日河北省县储粮竞价采购交易清单(第一百五十三场)》、《河北省县储粮竞价采购交易清单》,实际标的物数量、起报价以交易日标的安排为准。
二、交易准备
1、交易资金。保证金110元/吨(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交易会员须在交易前向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汇入保证金并注明(
县)级储备粮采购交易保证金,汇款后请登录系统-用户中心-我的资金-交易账户明细-河北市场查询余额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请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会造成交易系统无法自动识别,不能实时到账,影响参与交易;使用非绑定账户汇款的,提交相关资料后原路退回至发出行,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由打款会员自行承担。汇款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客户端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如遇问题,请致电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或省农发行营业部。
单位名称: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
203*****900100*****8941
交易方式。本次交易不开放交易大厅,请客户自行联网并采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新地储交易系统,卖方会员凭密钥登录系统后,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河北市场”,选择“河北省县、区级采购交易专场”进行交易(交易前请会员自行阅读《
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地储交易系统操作流程》,未按上述流程操作产生的损失由交易会员自行承担)。
三、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河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及本公告所有内容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
四、履约结算
(一)请卖方提前查看交通运输路况,了解入库结算、粮食质量及疫情防控等要求,并详细阅读《交易公告》,如有特殊需求请提前联系交易中心咨询意向标的物基本情况。自主确定是否参与交易,并自行承担竞卖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
(二)合同履约期详见《7月21日河北省县储粮竞价采购交易清单(第一百五十三场)》。买方必须于交易合同履约截止日期前7日内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批汇入本公告指定银行账户。卖方供货时,买方需出具《入库通知单》,经买卖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入库。买卖双方对已入库粮食(包括质量和数量)验收无误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验收确认单》,买卖双方可以多次或一次签署《验收确认单》。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收到《验收确认单》后将货款释放到卖方可用资金,会员申请出金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货款划入绑定的账户。
(三)交易成交后,
卖方按合同成交总额的1‰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手续费,未成交的不收取手续费。
五、其他事项
1、请参与交易的会员客户认真阅读《交易公告》,一旦报名则视同认可以上条款所规定的内容。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如发生商务纠纷,则以《交易公告》、《河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2、《河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交易授权书》等有关资料详见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hebgrain.cn/。
六、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交易业务部
电话:0311-
********、
******** QQ业务群:
*********交易中心财务结算部
电话:0311-
******** 传真:0311-
******** 省农发行营业部
电话:0311-
******** 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