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项目采购
蛟河市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项目采购
项目概况 蛟河市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项目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蛟河市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8日 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HZC202*****0091;
2、项目名称:蛟河市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项目采购;
3、标段划分:分2个标段;
4、预算金额:总金额¥385万元,(一标段¥220万元,二标段¥165万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总金额¥385万元,(一标段¥220万元,二标段¥165万元(人民币));
6、资金来源:其他财政资金;
7、项目内容: 一标段直升机喷肥服务******亩;二标段采购水溶性肥料6600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9、服务期及供货期:一标段服务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二标段供货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供货完成;
10、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相关配套的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一标段投标人需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投标人需具备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及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商业(非运输)航空运营人运行合格证;
(4)投标人需具备2架载药量800公斤及以上的飞机有效证件(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
(5)投标人需具备助剂需提供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省级航空喷雾质量检测报告或省级试验报告,同时提供生产企业产品授权书;
(6)投标人需具备近5年(2017年至今)在农林病虫害防治作业中无事故声明;
(7)投标人需具备喷洒设备的重要改装设计批准书或补充型号认可证;
(8)投标人须取得政府版云监控平台使用授权,并提供该平台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9)投标人只可以对上述1个标段进行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并将查询资料附入投标文件中。对未按规定进行信用信息查询的投标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将不能通过投标资格审查;
(1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并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二标段投标人需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生产厂家投标需提供肥料登记证,非生产厂家投标需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肥料登记证及厂家授权书;
(4)投标人只可以对上述1个标段进行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并将查询资料附入投标文件中。对未按规定进行信用信息查询的投标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将不能通过投标资格审查;
(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并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投标报名及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5日16:30止。
地点: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蛟河市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8 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蛟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一(蛟河市红叶大街157-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蛟河市平台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蛟河市平台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时间: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5日16:30止。
2、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5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蛟河市平台下载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3、开标时间及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8日09:30时,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将不予受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蛟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一(蛟河市红叶大街157-2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书为主,纸质标书为辅。
5、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ggzy.jlcity.gov.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32-********、**********。
6、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一标段*****元、二标段*****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蛟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郊支行,账户名称:吉林恒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72*****110152*****725。
7、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8、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采购预算、拦标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9、本次招标公告在蛟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推送至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蛟河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地址:蛟河市新区北京路25-1号
联系人:刘志刚 电话:04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蛟河市民主街政府11号住宅楼1-201
联系人:潘博电话:043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博电话:0432-********
4、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蛟河市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
疫情期间现场交易活动具体要求:
1.开标地点:蛟河市政务服务局4楼蛟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中心入口: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及代理机构人员从蛟河市政务服务局中心大楼南侧入口进入,接受体温检测合格后从侧楼梯专家通道上楼。
3.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活动,不戴口罩、发热、隔离时间不到14天及重点防控区域人员不得进入交易中心,蛟河市以外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授权委托蛟河市本地人员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供应商)须配戴一次性手套)。
4.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参加评审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严禁参加公共资源交易评审活动。
5.投标代理人应提前至少一小时来到开标现场,做疫情检查工作。
6.投标代理人除提供招标文件内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开标当日行程码、全疫苗注射证明(吉事办中打印即可)。
7.进入开标大厅,与其他人保持2米安全距离。
8.开标结束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立即返回,不得逗留。
9.如有疫区行程、密接、次密接人员不得进入。
10.如违反以上规定,所有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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