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2022年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监理及业主试验室项目招标关键内容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2022年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监理及业主试验室项目招标关键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一标段监理:

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二标段业主试验室检测:

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人或投标人内设机构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注:

修改补充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1项: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开户或账户信息证明的彩色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4)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决定》(交法规[2020]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无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

(5)招标文件中其他地方与此处不一致时,以此处为准。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一标段监理: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或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二段业主试验室检测: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试验检测业绩(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或业主第三方试验检测或交(竣)工验收检测)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第一、二标段: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试验检测负责人自2019年7月18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

8、投标人未在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或查询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但已由处罚机关出具了已不再拖欠农民工资证明书的(附网站查询截图);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1.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信誉情况表”时,按照以上内容及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2.招标文件中其他地方与此处不一致时,以此处为准。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

主要人员

一标段监理: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人社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在近3年(2019年7月18日-2022年7月18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或养护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或在近3年(2019年7月18日-2022年7月18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2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或养护工程)施工监理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职务,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二标段业主试验室检测:试验检测负责人:检测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在近3年(2019年7月18日-2022年7月18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检测负责人职务(中心试验室主任或业主第三方检测负责人或交(竣)工验收检测负责人);或在近3年(2019年7月18日-2022年7月18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2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职务(中心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或业主第三方试验检测技术负责人或交(竣)工验收检测技术负责人);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主办方(牵头人)具有/;联合体成员具有/。只允许一个联合体主办方和/个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只允许承担本项目/任务。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认定条件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的标段数超过允许中标的标段数时,推荐中标合同段时按以下原则确定:(1)推荐中标的标段以本次2个标段全部报价总和最低为原则;(2)组合的全部报价相等时,以信誉等级高的为原则;(3)信誉等级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与本次项目施工中标人为同一法人或存在利害关系的投标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 人不得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8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检测机构)在同一公路工程项目标段中不得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试验检测委托。

二、评标办法全文

一标段监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

办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进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2021年度被宁夏交通运输厅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宁夏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网2022年6月10日发布)文件中的信用评价等级(监理、检测企业)为准;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优先;

4)商务和技术得分相等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技术建议书的编制情况投票确定其推荐排序。

2.2.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投标人须知 3.7.9 条要求(除授权书、法人身份证明需亲笔签名);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电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电汇回单的彩色扫描件;

d.若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单位、保函的有效期、递交保函原件时间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不得由分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出具保证金的基本帐户应与投标人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上的基本帐户一致。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CA数字证书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CA数字证书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编制符合“投标人须知”第 3.7 款规定;

(13)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满足“投标人须知”第 4.2款规定;

(14)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9 条要求;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编制符合“投标人须知”第 3.7 款规定;

(7)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满足“投标人须知”第 4.2 款规定;

(8)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暂估价(如有)或暂列金额(如有);

(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附录 1(包括小注)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招标文件附录 2(包括小注)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附录 3(包括小注)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符合招标文件附录 4(包括小注)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00分

主要人员:25.00分

业绩:25.00分

履约信誉:5.0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0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

(1)

技术建议书

监理计划(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20分

监理计划思路一般、措施合理12~15分;

监理计划思路较清晰、措施较好15~18分;

监理计划思路清晰、措施得力18~20分。

对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10分

对本合同工程难点分析一般,工作重点把握一般的得6分;对本合同工程难点分析较透彻,工作重点把握较准确的得6~8分;对本合同工程难点分析透彻,工作重点把握准确的得8~10分。

对本工程的理解和建议

5分

对本合同工程的理解和建议一般的得3分;对本合同工程的理解和建议基本准确的得3~4分;对本合同工程的理解和建议合理、准确的得4~5分。

2.2.4

(2)

主要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25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得15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三年(2019年7月18日-2022年7月18日,以交工日期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每增加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或养护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的业绩加5分;每增加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或养护工程)施工监理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职务的业绩加2.5分,此处两项合计最多加10分。

2.2.4

(3)

评标价

投标报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0.2,E2=0.1,F=10;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2.2.4

(4)

其他因素

企业业绩

25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5分;

2.在满足资格条件审查(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三年(2019年7月18日-2022年7月18日,以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每增加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或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加2.5分,此项最多加10分。

履约信誉

5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5分。

2.每有一次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以外的不良行为记录的扣1分,扣完为止。

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以外的不良记录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官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行为及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出的结果为准。

注: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二标段业主试验室检测: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进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2021年度被宁夏交通运输厅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宁夏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网2022年6月10日发布)文件中的信用评价等级(监理、检测企业)为准;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优先;

4)商务和技术得分相等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技术建议书的编制情况投票确定其推荐排序。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补遗书编号(如有)、试



验检测服务期限等;

b.投标文件组成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盖章齐全,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



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电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

2.2.1

形式评审与响

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电汇回单的彩色扫描件;

2.1.3

应性评审标准

d.若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单位、保函的有效期、递

交包含原件时间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不得由分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出具保证金的基本帐户应与投标人



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上的基本帐户一致。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



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



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g.投标文件正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项规定。

h.投标文件编制符合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规定:

i.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满足“投标人须知”规定:

j.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编制符合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规定:

(7)投标文件正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项规定。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 1 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 2 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及附录 3 规定:

(5)投标人的检测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 4 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检测人员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及附录 5 规定:

(7)投标人的试验仪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及附录 6 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25 分

业 ???绩: 25分

履约信誉:?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 位小数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5分

技术服务工作建议书(技术服务工作大纲)和措施

20分

技术建议书一般的得12~15分;基本合理得15~18分;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得力18~20分。


本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10分

对本工程试验检测重点、难点问题的把握程度:基本清晰、基本合理、基本全面、基本具有针对性得6分;较清晰、较合理、较全面、针对性一般得6~8分;叙述清晰、合理、全面、具有针对性得8~10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5分

对本项目的理解和建议一般的得3分;基本合理的得3~4分;合理、准确的得4~5分。


2.2.4(2)

主要人员

25分

试验检测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25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检测负责人最低要求)得15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检测负责人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三年(2019年7月18日-2022年7月18日,以交工日期或检测任务完成时间为准),检测负责人每增加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检测负责人职务(中心试验室主任或业主第三方检测负责人或交(竣)工验收检测负责人)的业绩加5分;每增加1个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职务(中心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或业主第三方试验检测技术负责人或交(竣)工验收检测技术负责人)职务的业绩加2.5分;此项最多加10分。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0.2,E2=0.1,F=10;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2.2.4(4)

其他因素

业绩

25分

业绩

25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5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三年(2019年7月18日-2022年7月18日,以交工日期或检测任务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每增加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中心试验室检测或第三方试验检测或交(竣)工验收检测或业主试验室检测业绩加2.5分;此项最多加10分。


2.2.4(4)

履约信誉

5 分

履约信誉

5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5分。

2.每有一次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以外的不良行为记录的扣1分,扣完为止。

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以外的不良记录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官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行为及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出的结果为准。


三、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

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游艺东街521号

联系人:宣强

电话:095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养护工程 试验室 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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