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国资委关于购买档案整理加工服务的计划

昆明市国资委关于购买档案整理加工服务的计划

按照档案管理有关工作要求,为做好昆明市国资委档案整理、数字化转换工作,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等文件精神,昆明市国资委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档案整理、数字化转换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电子文件打印、档案整理、数字化转换服务(E2001,档案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国资委。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按照有关要求,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帮助我单位对文书档案进行整理加工。加大对存量档案和增量档案的鉴定、整理、归档、装盒、编目及数字化加工工作力度,不断加快档案管理信息化步伐,并依法开展档案移交工作,确保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文件材料应归尽归、齐全完整,并得到有效利用。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不断加快昆明市国资委档案管理信息化步伐,提高档案管理和利用效率,同时依法尽快开展档案移交工作。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预计人民币*****.00元(大写:伍万元整),按合同以完成量计算。

(二)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列支。

五、承接标准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组织、机构、人员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管理。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商业信誉和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提供服务所必需的场地、人员、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和失泄密记录。

(七)从业人员均持有档案专业上岗证和保密培训上岗证。

(八)在云南省保密局、云南省档案局、昆明市档案局进行过备案。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要严格按照《档案整理规范》、《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及《昆明市国资委档案分类方案》等文件的要求,对我单位产生的2021年度文书档案进行整理、加工、数字化转换工作。

(二)服务方对我单位档案的数字化加工要严格遵守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国家标准要求,整理加工的实物档案要符合有关要求。

(三)服务方在对我单位档案进行整理、立件、加工时,目录输入和原文扫描必须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系统的要求进行;目录信息与扫描形成的原文信息严格对应链接;拆卷、装卷按档案的原整理标准进行;不重复扫描、不漏扫、不错扫、不压边、放纸端正、保证文档顺序准确无误;扫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图像字迹清晰,无多余杂点,无黑边,不过浓或过淡,内容与原文保持一致,确保图像质量;准确校对,目录输入和原文扫描差错率在千分之一以内。

(四)服务方在整理加工和移交时要无条件地遵守我单位有关保密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所有原始档案不丢失、不损毁、不泄密。

(五)服务方要切实做好工作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存放安全。

(六)未经我单位许可,服务方不得将任何档案资料原件带离工作现场。

(七)已录入和扫描的数据只能存储在我单位工作区的电脑上,服务方不得用U盘、移动硬盘、软盘等存储介质存储录入、扫描的数据和带离工作现场。

(八)服务方在对我单位档案进行整理、加工时,不得影响我单位其他工作的正常开展。

(九)服务方在进行实物档案整理加工时,对实物档案应轻拿轻放,小心整理,防止将实物档案损毁或破坏。

(十)服务方在我单位工作期间,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主动出示“云南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报告原单位及市政府办公室,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工作场所。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国资委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市国资委采取内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成立市国资委档案规范化整理采购评审小组,根据资质、业绩、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参加企业请将本单位简介、相关资质、参选申请及优势等资料发到电子邮箱kmsgzwbgs@163.com,并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871-********),报名时间截至2022年7月25日17:00。综合比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马森华 0871-********

联系地址: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411—1室


标签: 购买档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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