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电子汽车衡设备招标公告
全电子汽车衡设备招标公告
四川益鑫卫民高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022-07-18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益鑫卫民高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代理机构)拟对“全电子汽车衡设备采购”进行竞价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四川益鑫卫民高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全电子汽车衡设备采购。
(三)项目地点:四川省岳池县经济开发区光彩路东段3号。
(四)采购预算:*****元(陆万捌仟元整)。
注:报价包含不限于设备制作并提供、运费、装卸费、辅材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安全、增值税等完成本项目的设备采购各种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额外费用。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六)项目概况:采购1台全长20米,宽3米,最大称重100吨。具备大屏幕显示器显示重量数据,计算机管理系统对重量数据进行综合管理具有称量准确、迅速、数字显示称量结果直观,稳定可靠、防作弊、防干扰、防雷击、防水、防其他浪涌等特点及软件系统的电子汽车衡.提供全电子汽车衡基础的设计图纸及基础施工技术指导,制作、运输、培训、安装、技术服务等。
二、供货要求
(一)供货清单:详见附件(请在项目公告页面自行下载)。
(二)完成期限:10个日历天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设备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并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剩余合同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五年,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每次付款供应商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方要求开具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在收到正规、有效的发票并附上结算款项必备的资料文件后才办理付款。
3.本项目无论是否存在增减项,合同价均不做调整。
(四)验收标准:
1.施工要求:
(1)汽车衡设计、制造、安装需按照采购方需求及其他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施工。
(2)供应商所提供电子汽车衡的技术参数须满足或优于采购人提供的URS标准,基坑整体基础参考图做为本项目重要的参考依据,具体实施过程应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按采购人要求调整优化。
2.质量要求: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的规定。工程施工要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还必须满足国家颁布的现行汽车衡设备的安装及施工工程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2合同主要条款(附件请到第四产权网自行下载)。
(五)交易保证金的缴纳:意向供应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到期日17: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1000元至以下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应为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不得采用现金的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开 户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六)交易保证金的退还
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且递交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供应商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七)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5.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6.所有报名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7.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八)履约保证金:
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三、供应商基本要求及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报名提供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扫描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函扫描件。(加盖鲜章)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四、成交规则
(一)首次公告:5个工作日。
1.公告期满,如公开未征集到三家符合的意向供应商,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0个周期。
2.公告期满,如公开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公告期内,接受意向供应商报名材料和资格审查。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组织竞价,采取网络竞价(逆向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本次竞价过程及结果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上进行公示,请供应商自行查看。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安分所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七、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竞价在交易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广安)ggzy.guang-an.gov.cn、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www.swuee.com、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ga.swuee.com/#/index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名方式、时间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各意向供应商于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5日,自行登录“第四产权”(https://www.swuee.com/#/purchase/index)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搜索本项目公告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益鑫卫民高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35*****666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26-*******
附件:
1、设计图纸
2、URS文件
附件下载:
标签: 电子汽车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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