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支队手机数据采集解锁设备 招标公告
公安局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支队手机数据采集解锁设备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公安局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支队手机数据采集解锁设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锦州金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4-2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JYM********
项目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支队手机数据采集解锁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手机数据采集解锁设备(苹果手机解锁备份工具、手机云数据获取模块各一套,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9日至2022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锦州金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4-22)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金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4-22)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金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4-2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复印件;(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以上报名材料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2.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公安局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支队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华山路20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锦州金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4-22
联系方式:马女士 0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 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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