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增补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信息库的公告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增补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信息库的公告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增补对外 委托专业机构信息库的公告
2022年07月18日 15:52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增补对外

委托专业机构信息库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两级法院对外委托鉴定工作,提升对外委托案件质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更好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统一组织各中级人民法院更新对外委托评估、拍卖、鉴定等专业机构信息库(不含“四大类”)的通知》(皖高法明传[2021]142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对外委托工作管理的通知(皖高法明传[2022]157号)的要求,以及我院2022年关于委托鉴定快办快结专项行动的安排,决定增补我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信息库。请符合条件、有意申请入库的各类专业机构,按本公告的规定和要求向我院申报(已在库机构无需申报,如需更新机构信息,应向我院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增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补机构类别

(一)评估类专业机构

1、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

2、资产评估机构

3、工程造价鉴定机构

4、价格评估机构

5、保险公估机构

6、旧机动车评估机构

7、矿业权评估机构

(二)其他类机构

1、会计审计机构

2、测绘机构

3、产品质量检测机构

4、工程鉴定机构(包含工程设计、工程勘察测量)

二、专业机构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的专业机构应在安庆市辖区内依法设立;

2、分支机构应在本辖区内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固定从业人员,且设立三年以上。若分支机构设立未满三年,其总公司必须曾入我院备选名库满三年。

三、专业机构的资质要求

(一)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和在国土资源部门备案的资质。

(二)资产评估机构:具有财政部门或资产评估行业协会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备案函)。

(三)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四)保险公估机构:具有保监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资格,两名以上保险公估从业资格人员。

(五)旧机动车评估机构:具有商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资质证书,两名以上二手车从业估价资格人员。

(六)矿业权评估机构:具有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附专业人员资质信息情况。

(七)价格评估机构: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

(八)其他类机构:

1、会计审计机构:具有财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备案函)。

2、测绘机构:具有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

3、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

4、工程鉴定机构: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工程设计鉴定机构应具有乙级以上资质。

四、机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

1、不符合上述资质等级条件的;

2、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因不服从法院管理等法定事由,被法院除名或纳入黑名单;

3、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相关部门调查的、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出资人在执业经营中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执业资格评定、资质过期的;

5、近三年执业经营过程中受过相关处罚的;

6、其他不得申请报名的情形。

五、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凡自愿申请进入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信息库的专业机构,应当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壹份(附电子版):

  1、《申请表》、《承诺书》(见本公告附件);

  2、企业或社会团体法人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

  3、本机构办公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4、本机构专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由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本机构从业人员执业情况的备案函复印件;

5、本机构近三年荣获相关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奖励、荣誉称号等证书复印件;

6、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出具的本机构近三年无违规违纪证明原件;

7、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以上材料中注明需提交原件的,必须提交原件,其他材料提交彩色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机构公章,且需一并携带原件予以现场审核;同时需提交全部申报材料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六、专业机构入围程序

1、评审

本院计划(行政)装备处对申报的专业机构采用书面审查、询问、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初审,审查专业机构申报的真实性,初审情况报本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初审结果,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确定各类机构增补入围名单。

2、公示

增补的入围机构名单在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日。公示期满,评审工作组对公示期内收到的异议进一步审查,如异议成立,将从增补入围名单中删除。

3、公布

本次增补的入围机构名单将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后统一公布。

七、其他说明

1、正式进入法院信息库的专业机构根据自愿原则登陆“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注册,凡未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的,无法通过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系统承接法院对外委托业务。

2、各专业机构入围信息库后,需严格遵守全市法院相关管理规定。

3、本次增补专业机构信息库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有。

八、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1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逾期不予接收;邮 寄报名材料、电话报名等方式均为无效报名。

报名地点: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调解室(安庆市振风大道109号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内)

联 系 人:陈春、刘萌乔

联系电话:**************

附 件:《申请表》、《承诺书》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7月18日


,安徽,安庆市,安庆

标签: 外委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