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2年07月18日15:5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7月19日至2022年07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中卫平台(水镇平台),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水镇北门向西100米(B1-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7月29日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中卫平台(水镇平台),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水镇北门向西100米(B1-2)
预算金额¥5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党静姝
项目联系电话189*****406
采购单位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彤彤0955-*******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贵美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五里湖畔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党静姝189*****406

项目概况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MJ-********

项目名称: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受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宁夏贵美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GMJ-********-2

二、项目名称: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二次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二次

一批

庭审系统升级改造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00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①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③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投标单位将招标文件中要求所需资料的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的位置。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五、报名时间期限: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请供应商发送相应资格要求到nxgmjzb@163.com进行报名并电话(189*****406)确认。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9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中卫平台(水镇平台),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水镇北门向西100米(B1-2),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中卫平台(水镇平台),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水镇北门向西100米(B1-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磋商时间:2022年7月29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中卫平台(水镇平台),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水镇北门向西100米(B1-2)

九、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十、采购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姓名:杨彤彤

联系电话:0955-*******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宁夏贵美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五里湖畔23栋

项目联系人:党静姝

联系电话:189*****406

代理机构:宁夏贵美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8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①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③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8)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9日至2022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报名成功后网上邮箱获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中卫平台(水镇平台),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水镇北门向西100米(B1-2)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中卫平台(水镇平台),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水镇北门向西100米(B1-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杨彤彤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贵美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五里湖畔            

联系方式:党静姝189*****4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党静姝

电 话:  189*****40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庭审系统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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