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道路灯招标公告

太阳能道路灯招标公告


根据信丰县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批复号:(2014)部门214号]批复,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信丰县大塘埠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其太阳能道路灯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FXD2014-XF-G036
(二)招标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太阳能道路灯
(国产产品)

220


采用高效单晶硅体,功率≥180WP;详见招标文件。

*******.00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企业(须具备本项目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有效的城市道路照明安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供应商如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格式)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购买: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并在开标现场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五)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根据《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由省级财政部门指定“非税收入专户”代收代付,供应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时须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有效期一年。在有效期内参与全省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不需另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请尽快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携带转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南昌市孺子路47号)办理确认手续。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及办理确认手续之前将无法参与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01月06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2室),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和纸质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
(八)联系方法: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原公司)斜对面博大新城1号楼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xfxdztb@126.com
联 系 人:兰碧玉
采购单位:信丰县大塘埠镇人民政府
地 址:信丰县大塘埠镇
联 系 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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