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新县城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等五个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兴山县新县城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等五个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兴山县新县城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等五个工程建设监理发包公告

一、兴山县新县城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等五个工程监理已由兴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兴财采贸[2014]023号文件批准建设。兴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受发包人兴山县香溪河水污染防治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负责该项目监理的发包事宜,现决定对该工程采用抽签的方式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发包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项目监理共有五个工程项目,选定一家单位负责五个项目所有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其中:
(1)兴山县古夫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兴山县古夫镇 
建设规模: 污水收集管网、人工湿地、防护网等
概算工程投资:242万元
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三峡后续规划资金       
(2)兴山县昭君镇集中居民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标段、二标段):
工程建设地点:兴山县昭君镇
建设规模:污水收集管网、一体化污水站等
概算工程投资:一标段476万元,二标段280万元。
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三峡后续规划资金
(3)兴山县昭君镇集中居民区生活垃圾治理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兴山县昭君镇
建设规模: 日处理垃圾10吨垃圾压缩设备一套及配套站房
概算工程投资:160万元
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三峡后续规划资金
(4)兴山县新城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兴山县古夫镇
建设规模:日处理50吨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一套及配套站房
概算工程投资:390万元
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三峡后续规划资金
(5)兴山县峡口镇居民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一标段)
工程建设地点:兴山县峡口镇
建设规模: 日处理垃圾10吨垃圾压缩设备一套及配套站房
概算工程投资:170万元
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三峡后续规划资金
2、监理服务期要求:所有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3、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4、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5、安全控制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
6、发包内容:设计施工图纸、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三、本工程对承包申请人的资格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发包文件):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拟派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为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登记合格的人员(提供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凡有意参加承包者,承包申请人应按照《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登记办法》的要求至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员登记手续,领取网员密匙后,凭密匙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sxz.gov.cn),按网上提示下载发包文件。下载发包文件时间为 2014年12月12日至12月22日23:59时。
没有办理一年期网员的承包申请人可按照《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登记办法》(登陆http://www.xsxz.gov.cn政务公开栏下载)至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临时网员登记手续(领取密匙) 。
五、承包申请人须在 2014 年12月22 日23:59时前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sxz.gov.cn)通过网上商城缴纳发包文件工本费和承包保证金,发包文件工本费每套100元(人民币),承包保证金: 陆仟元整(人民币)。
六、本项目采用抽签法确定承包候选人。
七、本项目承包(合同)价:叁拾万元整。其中:兴山县古夫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4万元;兴山县昭君镇集中居民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标段、二标段)13万元;兴山县昭君镇集中居民区生活垃圾治理工程3万元;兴山县新城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7万元;兴山县峡口镇居民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一标段)3万元。成交后,发包人与承包人按项目分别签订监理承包合同。
八、本项目的发包会将于2014年12月23日上午8:30时,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公开进行,承包申请人准时参加。
九、发包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4年12月12日。
招 标 人:兴山县香溪河水污染防治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兴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丰邑大道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
联 系 人:黄道成    联 系 人: 刘波
电 话:139*****813    电 话: 139*****00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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