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正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胸痛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XJZG-采购【2022】-030

新疆正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胸痛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XJZG-采购【2022】-030

项目概况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胸痛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报名成功后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9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G-采购【2022】-030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胸痛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胸痛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利用医院信息集成、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实时监控绿色通道的运行情况,通过临床质量测度和临床决策支持紧密结合的方法,落实过程质量管理,以胸痛患者为核心,围绕急救路径,进行数据搜集、流程监控、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进而支撑多学科协作的一站式紧急医疗服务体系的高效运转。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供货(自宣布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年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及完税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网页打印页)、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8日至2022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报名成功后下载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9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喀什市克孜勒都维路3号喀什深航国际酒店17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9日 16:00

开标地点:喀什市克孜勒都维路3号喀什深航国际酒店17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喀什地区喀什市健康路1号

联系方式:0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宁边西路立志综合楼3楼

联系方式:09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婷婷 李小虎 马增路

电 话:0994-*******





标签: 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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