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笔记本采购项目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笔记本采购项目
公告日期: | 2014-12-16 08:28:07 |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笔记本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2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 开始日期: | 2014-12-16 08:28:07 | |||
联系人: | 时盛燕 | 截止日期: | 2014-12-19 08:28:07 | |||
联系电话: | ******** | 送货地点: |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 | |||
联系邮件: | shishengyan@cup.edu.cn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1、投标商须为中央政府采购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商 2、为保证售后服务质量,投标商须上传联想保修承诺函 (若无服务函即视为无效) 3、投标商须有北京本地常设销售及售后服务机并提供本地联系电话(固定电话); 4、结果在网上确定后,供应商不得以无货为由拖延供货时间或更改品牌、配置或型号; 5、原厂发货到我单位指定地点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没有附件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便携式计算机 | 联想 | ThinkPad X240S-18 | 台 | 1 | 原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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