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滚动功能部件产业小微园3#厂房改造项目展陈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一、招标条件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滚动功能部件产业小微园3#厂房改造项目展陈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一、招标条件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22 号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代建单位):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建设单位):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滚动功能部件产业小微园3#厂房改造项目展陈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批准文号:丽发改开审〔2022〕 号,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EPC总承包人。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四路与东八路交叉口东南侧。
2.工程建设规模:
本次布展展厅位于3#楼一楼,布展总面积约1600平米左右,软装布展总面积约*****平方米左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项目总投资37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3000万元。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但不仅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本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布展的模型、影片、软件、艺术品等设计制作施工,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范围:本项目内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布展初步深化设计,系列宣传影片策划,模型设计,软件设计、美工设计、艺术品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展示空间装饰装修、展示画面、展品展项布展;灯光布置、多媒体展示、软硬件系统、中控集成系统;多媒体影像创作、拍摄、制作;环境氛围及景观;标识;艺术品创作与制作;展厅所有施工图深化设计、综合管网、装修、智能化、强弱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等相关配套项目等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使用性要求及业主委托的其他工作。按发包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且配合业主方完成施工图审查,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相关资料采集征集费等。
2、工程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具体以初步设计概算包含的内容为准)。
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仅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布展基础装饰、展陈布展、暖通改造、展厅电气安装、建筑智能化、消防改造、安防改造、多媒体综合布线等项目施工、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
4、多媒体制作、影片等,灯光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多媒体内容制作、图形图像制作、Flash动画制作、网页版面设计等,影片部分脚本编辑、实景拍摄、二维动画制作、三维建模、剪辑、配音、渲染影片合成等,灯光部分包含模型建筑灯光、场景灯光、控制系统、播放系统等。
5、模型制作:模型制作应符合本项目需求和发包人要求,使用材料应符合相关消防、环境等规范要求。
6、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与展陈布展后期运营相关的配套服务。总承包单位提供相关协助配合服务,不另行计取费用,服务内容中涉及招标人应缴纳或支付的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7、本项目临时用水和临时用电,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并承担相关费用。
注: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由总承包人自行在投标报价内考虑,不另行收取。
四、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1具有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1.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拟派负责人要求:
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且注册及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已录入;
2.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已录入;
2.3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及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录入,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1)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2)在建工程:
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市政工程为交工验收、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或解除合同日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应原项目业主同意,并经备案主管部门同意。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5]54号)文件精神,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处于锁定状态的,视同有在建工程。
2.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要求的可以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否则不予认可。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由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承担;
3.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
4.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在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含丽水市范围外)。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 、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网上下载:2022年 月 日起在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上发布并供下载。
八、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
公示网址: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8日到2022年7月21日
建设单位: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电 话:0578-*******
联系人:胡巧勇
招标人: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地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国际金贸大厦12楼
电 话:0578-******* 电 话:0578-*******
联系人:王霞财、柳伟涛 联系人:陈秋、潘丽芳
公示发布时间:2022年7月18日
标签: 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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