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南澳办事处核酸采样点医疗废物收运服务项目信息公开(采购前)
关于采购南澳办事处核酸采样点医疗废物收运服务项目信息公开(采购前)
关于采购南澳办事处核酸采样点医疗废物收运服务项目信息公开(采购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鹏发财函〔2018〕1779号)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 |
项目名称:南澳办事处核酸采样点医疗废物收运服务项目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1.项目需安排拉运司机1名,专职收运人员1名,清洁消毒人员2名,且项目人员应完成疫苗接种全流程。2.配备一辆粤B牌新能源密闭防渗漏车辆,并安装GPS定位及视频监控设备。配备一辆车辆用于配合拉运车进行消毒消杀清洁工作。3.每天及时对辖区核酸采样点产生的医疗废物转运至南澳人民医院医废转运点。4.目前辖区有9个固定核酸采样点,12个相对固定核酸采样点,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在辖区范围内增设临时采样点,投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拉运临时核酸采样点产生的医疗废物。5.在拉运过程中,收运人员要严格按照《深圳市涉疫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全流程操作规程》规范穿戴防护用具和规范作业。 |
项目预算金额:81.938万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东沙路6号 联系人:王一兰 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2年7月18日 |
备注:
一、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以下项目除外:
(一)《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二)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三)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和自行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告)。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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