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机场飞行区特种车库充电桩阳光招采项目采购公告
太原机场飞行区特种车库充电桩阳光招采项目采购公告
太原机场飞行区特种车库充电桩阳光招采项目
一、太原机场飞行区特种车库充电桩阳光招采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谈判内容及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太原机场飞行区特种车库充电桩阳光招采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太原机场飞行区
(三)项目内容:
1.项目介绍:
太原机场清水车等为新能源车辆,冬季室外充电将造成水箱冻胀,为此拟在新建特种车库处安装2台新能源充电桩,为车辆提供充电电源,确保新能源车辆冬季运行安全有序。
2.项目要求:
(1)基本要求:
工期要求: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
(2)施工内容:
①充电桩:一体式直流充电机2台,装机功率30kW,直流充电电压为200-750V,结构形式为落地式安装,单枪8m枪线,需接入现有新能源设备管理及充电管理平台。
②充电桩安装:制作基础2座、及其土方开挖、埋管、回填、平整、电缆铺设、包封等内容,电缆铺设4*50+1*25电缆,长度约200米。
③充电桩调试:安装完成后,接入现有新能源设备管理及充电管理平台,采用VIN码自动识别车辆信息,本地数据上传及展示,适配充电车辆。
(4)安全管理要求:
①施工作业期间,要求施工人员佩带统一反光服饰、安全帽、口罩,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反光服应有明显区别。并设置至少一名专职施工安全员并佩带安全员袖标负责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②施工作业期间,随时组织施工人员清除现场遗留的FOD,确保施工现场干净、整洁。
③所有的施工废料、废弃包装材料须及时清运出施工区域,尤其是轻质易漂浮物必须随用随清理,不得留在施工现场。
④施工材料运输时必须进行密封苫盖,避免大风吹扬,污染飞行区,大风预警时严禁进行任何施工作业。
⑤每日施工计划时,需提前确认当日天气情况,如果降雨概率较大,则停止当日施工计划,避免影响施工质量。
(5)质量管理要求:
①项目管理人员施工期间必须在岗。
②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程书面报验制度,施工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报验,现场检查验收符合设计和现行规范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③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质量验收规范、施工程序、质量验收程序施工。
④工程施工现场的成品或半成品保护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因保护不利造成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赔偿。
⑤切实把好原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关,对于没有(原始)质量凭证的材料坚决不准许进入现场,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等坚决清理出场。
⑥未经核查认可的材料不准使用。违者需拆除擅自使用的材料,其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负。
⑦施工单位必须将质量控制过程资料完整收集、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6)一体式直流充电机技术参数:
①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20℃~50℃;
相对湿度:5%~95%;
海拔高度:≤2000m,2000m以上降额输出;
大气压强:80kPa~110kPa;
②电源条件:
交流输入电压:380V±15%;
交流电源频率:45HZ-65HZ。
③输出电压、电流和额定功率:
a)直流输出电压:200V-750V,恒功率段400V-750V。
b)直流充电电流值与额定输出功率:单模块0-37.5A连续可调,单模块功率≥15kW。
④低压辅助电源:
充电机应能为电动汽车提供低压辅助电源,且具备过负荷、过压、过温保护功能。a)辅助电源电压:12V;b)充电机辅助电源满足GB/T *****.1-2015和Q/GDW 1594-2014中的要求;c)纹波峰值系数:不超过±1%。
⑤结构要求
构成包括:功率单元、接触器、充电管理单元、集中控制器、计量电表、充电接口等。设备支持靠墙安装。集成8寸显示屏,像素不小于1366x768。
结构形式:一体式直流充电桩,柜体本身带有充电枪。功率模块的输出靠接触器输出给充电枪。正面大于10m位置能识别SOC指示状态。
外壳要求:充电机铁质外壳和暴露在外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取双层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属外壳也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进行防氧化处理。
⑥功能要求
充电设定方式:在充电过程中,充电机依据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提供的数据动态调整充电参数,执行相应动作,完成充电过程。
充电模式和连接方式:充电机采用GB/T*****.1-2015附录B中规定的充电模式4和连接方式C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充电接口应满足GB/T*****.1-2015和 GB/T*****.3-2015的规定。
充电控制:a)具备VIN自动识别充电:通过插枪,自动识别车辆BMS传回的VIN码,集中控制器识别正确,自动启动充电或遵循后台设置的启动充电时间,自动启动;充电结束后,自动停止,充电未结束时,通过手机、PAD、PC等终端,可直接选择充电枪,终止充电。b)定时充电功能:可以自动或手动设置充电时间,充分利用低谷电价,降低运营成本。
充电策略:实现单枪全功率输出
⑦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功能:充电机应具有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的CAN接口,获得电池管理系统的充电参数和充电实时数据。通信协议应能满足 GB/T *****-2015的规定。
⑧主动防护过充设计:具备主动监测电动汽车BMS运行状态、电池特性参数及充电机自身的运行状态等功能,须采用安全冗余设计,主动诊断并处理故障和异常,实现电动汽车充电过程的主动防护。
⑨风扇的故障检测:风扇可以进行故障检测,并进行故障告警提示。
⑩计量功能:充电机采用直流侧计量,应具有对每个充电接口输出电能进行计量的功能。电能计量装置应符合国家计量器具检定相关要求。精确度等级1.0级,电能计量装置具备1个RS485接口,通信协议遵循《DL/T 645-2007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技术要求。
?负荷约束设置功能:具有通过界面设置充电设备最大总输出功率,单枪输出最大功率或者电流的功能。
?错峰充电设置功能:具有通过界面设置错峰充电时间段,包括高价、低价、平价三个时间段进行充电的功能。
?通信功能:配置4G通讯模块,采用4G通讯流量卡连接网络,手机APP、PAD、PC登陆云平台进行充电状态的监控、查询及控制功能。受后台通讯频次与数据要求,配置流量卡具备每月不低于500M流量/桩,每个车位可单独计量、计费、通信,流量卡由投标人提供,自行计入成本,通讯运营商的选择根据充电站所在位置选择网络较好的运营商,由招标人在下单时提供。自行配置工业级无线路由器(全网通通信模块,兼容4G/3G/2G频段,有线加无线双网互备)。
?流量统计功能:具有对外通信流量统计功能,并显示流量信息。
?远程升级:配置4G/3G通讯模块,充电机烧写程序可通过联网后通过监控运维平台控制,远程一键升级,远程更新所有通信协议,以及新国标更新等带来的控制模式升级。
?远程断电:配置4G/3G通讯模块,具备面对应急突发事件,可通过调度室的远程监控运维平台,远程操作断电,闭合进线开关。
?掉电检测功能:具有掉电后维持10秒供电,记录掉电故障,保存数据。
?备份存储自动上传:本地系统自动备份离网数据,并实现上传。并且具有U盘鉴权能力,具有通过有加密的特殊U盘才能进行软件升级和拷贝数据的功能。
?锁止功能:充电枪应安装电子锁止装置,具有锁止功能,须防止充电过程中的意外断开,无法拔枪。当电子锁未可靠锁止时,供电设备或电动汽车应停止充电或不启动充电。
?超温断电:要求充电枪带有超温断电功能,提升安全性。
?智能环控:充电桩内部设立智能温控和环控系统、门禁系统,保证设备的可靠运行。
?温控调速功能:风扇需实现根据温度调速功能技术,降低损耗和延长风扇寿命。
?GPS定位功能:具有定位设备所在地理位置,并记录信息,定位精度小于200m。
?耐气候环境要求:
防护等级:充电机的柜体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 4208-2008中IP54(室外)的规定。
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保护:充电机内印刷线路板、接插件等电路应进行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
防锈(防氧化)保护:充电机铁质外壳和暴露在外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取双层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属外壳也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进行防氧化处理。
防风保护:充电机应能承受GB/T 4797.5-2008中规定的不同地区最大风速的侵袭。
?防护要求:
允许温度:
a)在40℃环境温度下,充电机可用手接触部分允许的最高温度应为:金属部分,50℃;非金属部分,60℃。
b)可以用手接触但不必紧握的部分,在同样条件下允许的最高温度应为:金属部分,60℃;非金属部分,85℃。
电击防护:充电机的电击防护应符合GB/T *****.1-2015中第7章的要求。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充电机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的规定。
额定绝缘电压Ui(V) | 电气间隙(mm) | 爬电距离(mm) |
Ui≤60 | 3.0 | 3.0 |
60<Ui≤300 | 5.0 | 6.0 |
300<Ui≤700 | 8.0 | 10.0 |
注1:当主电路与控制电路或辅助电路的额定绝缘电压不一致时,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可分别按其额定值选取。 注2:具有不同额定值主电路或控制电路导电部分之间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应按最高额定绝缘电压选取。 注3:小母线、汇流排或不同级的裸露的带电导体之间,以及裸露的带电导体与未经绝缘的不带电导体之间的电气间隙不小于12mm,爬电距离不小于20mm。 |
?接地要求:
a)充电机金属壳体应设置接地螺栓,其直径不得小于6mm,并应有接地标志。
b)所有作为隔离带电导体的金属隔板、电气元件的金属外壳以及金属手柄等均应有效接地,连续性电阻不应大于0.1Ω。
c)充电机的门、盖板、覆板和类似部件,应采用保护导体将这些部件和充电机主体框架连接,此保护导体的截面积不得小于2.5mm2。
d)接地母线和柜体之间的所有连接应躲开(或穿透绝缘层)喷漆层,以保证有效的电气连接。
?绝缘性能:
绝缘电阻:用开路电压为规定电压的测试仪器测量,充电机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MΩ。
工频耐压:充电机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所规定历时1 min的工频耐压试验(也可采用直流电压,试验电压为交流电压有效值的1.4倍)。试验过程中应无绝缘击穿和闪络现象。
冲击电压:充电机各带电回路、各带电电路对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所规定标准雷电波的短时冲击电压试验。试验过程中应无击穿放电。
绝缘试验的试验等级
额定绝缘电压Ui(V) | 绝缘电阻测试仪器的电压等级(V) | 工频耐压试验电压(kV) | 冲击耐压试验电压(kV) |
≤ 60 | 250 | 1.0(1.4) | 1 |
60 < UI ≤ 300 | 500 | 2.0(2.8) | ±2.5 |
300 < UI ≤ 700 | 1000 | 2.4(3.36) | ±6 |
700 < UI ≤ 950 | 1000 | 2×UI +1.0 (2.8×UI +1.4) | ±6 |
注:括号内数据为直流介质强度试验值。 |
?安全要求:充电机的安全性要求应满足GB/T *****.1-2015附录B中对应的描述及技术参数要求。充电机应具备电源输入侧的过压保护和欠压保护。充电机应具备输出过压保护。充电机应具备输出过电流和短路保护。
充电机应具备内部过温保护,当内部温度达到保护值时,采取降功率或停止输出。需具备超温断电功能,当温度过高时,可自动切断充电,防止发生高温自燃等意外,保护充电设备及新能源汽车安全。充电过程中20分钟内温度升高超过15度保护。充电机的绝缘检测功能应与车辆绝缘检测功能相配合。
充电过程中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充电机应能在100ms内断开直流输出接触器,且直流输出电压应在1s内下降至60V以下。
a)启动急停开关;
b)控制导引故障。
充电机在启动充电时应人工确认启动。
充电机应具备软启动功能,软启动时间为3s~8s。
充电机应具备限制冲击电流功能,冲击电流不应超过额定输入电流的110%。
充电机应具备电池反接保护功能。
充电机在自动充电前,应具有电池电压检测功能。
充电机在充电过程中应具有防止充电连接器意外脱落的锁止装置,直流充电时,车辆接口应具有锁止功能,该锁止功能应符合GB/T*****.1的相关要求。车辆插头端应安装机械锁止装置,供电设备应能判断机械锁是否可靠锁止。车辆插头应安装电子锁止装置,电子锁处于锁止位置时,机械锁应无法操作,供电设备应能判断电子锁是否可靠锁止。当机械锁或电子锁未可靠锁止时,供电设备应停止充电或不启动充电。直流充电车辆接口锁止装置工作示例参见GB/T*****.1-2015附录C。
充电过程中BMS传递的SOC/V/I/Vcell Max/Tempture这些信息维持不变超过3分钟保护。
充电机应具备防止电池电流倒灌功能。
充电机应具备预充电功能。当充电机检测到电动汽车直流接触器闭合后,充电机应检测电池端电压;充电机检测到电池端电压后需进行预充,将功率模块输出电压升到与电池端电压测量值之差小于10V后,方可闭合充电机输出接触器。
充电机在每个充电周期内进行接触器触点烧结检测。当检测到接触器触点出现粘连的情况后,充电机不得继续工作。
充电机必须保证充电机输出接触器闭合发生在车辆直流充电接触器闭合之后,其时间间隔不得低于500ms。
充电机在充电停止状态下,应保证直流输出回路处于断开状态。
?温升:正常试验条件下,交流输入为额定值,在额定负载下长期连续运行,充电机内部各发热元器件及各部位的温升不应超过中的规定。
部 件 或 器 件 | 极 限 温 升(K) |
功率开关器件 | 70 |
整流变压器、电抗器(B级绝缘绕组) | 80 |
与半导体器件的连接处 | 55 |
与半导体器件的连接处的塑料绝缘线 | 25 |
母线连接处 铜与铜 铜搪锡——铜搪锡 | 50 60 |
?高低温和湿热性能:
低温性能:试验温度为规定的下限值,待达到试验温度后启动充电机,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测试充电机的稳压精度应不超过±0.5%。
高温性能:试验温度为规定的上限值,待达到试验温度后启动充电机,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测试充电机的稳压精度应不超过±0.5%。
湿热性能:按GB/T 2423.4-2008中试验Db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温度为(40±2)℃,循环次数为2次,在试验结束前2h进行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检测,其中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Ω,介电强度按规定值的75%施加测量电压。试验结束后,恢复至正常大气条件,通电后检查充电机各项功能应正常。
?机械强度:按GB/T 2423.55-200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剧烈冲击能量为20J(5kg,在0.4m)。试验结束后,充电机的IP等级不受影响,绝缘性能不应降低,门的操作和锁止点不应损坏。
?充电输出参数、电磁兼容、可靠性要求:
序号 | 名称 | 项目 | 单位 | 技术参数要求 |
200-750V 37.5A | ||||
1 | 直流充电机 | 交流输入电压 | V | 三相380:323~437 |
2 | 交流电源频率 | Hz | 50±1 | |
3 | 输入功率因数 | ≥0.99 | ||
4 | 直流电压调节范围 | V | 200-750V | |
5 | 高频开关电源模块 | kW | 15 | |
6 | 单模块电流连续可调范围 | A | 0-37.5A | |
7 | 电压精度 | % | 不超过±0.5 | |
8 | 电流精度 | ≥30A:不超过±1 | ||
9 | 稳压精度 | % | 不超过±0.5 | |
10 | 稳流精度 | % | 不超过±1 | |
11 | 纹波系数 | % | 有效值:不超过±5 | |
12 | 均流不平衡度 | % | ≤3 | |
14 | 输入冲击电流 | A | ≤120%额定输入电流 | |
15 | 输出过冲电压 | V | ≤110%稳态输出电压 | |
16 | 效率 | % | ≥93% | |
17 | 噪声 | dB | ≤65dB | |
18 | 振荡波抗扰度 | 3级(1MHz和100kHz) | ||
19 | 静电放电抗扰度 | 3级 | ||
20 |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 3级 | ||
21 |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 3级 | ||
22 | 浪涌(冲击)抗扰度 | 3级 | ||
23 |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 3级 | ||
24 | 谐波电流限值要求(THD) | % | ≤5 | |
25 | 充电机结构形式 | 一体式 | ||
26 | 有源功率因数校正电路 | % | 带 | |
27 | 直流输出接口 | GB/T*****.3-2015 | ||
28 | 平均无故障时间 | h | ≥*****h |
?充电机要求:
要求充电枪在非充电状态下,整体不带电,拔下充电枪,就地充电装置没有任何电源,插入充电枪、认证信息后通电,无安全隐患。
充电机应外观线条流畅、整体紧凑、简洁时尚,与安装地点周边环境相协调。
充电机内部线束,应排布整齐、规整,标识清楚,捆扎牢固。
充电机内元器件应布局合理,易耗易损元件方便更换。
充电机安装于户外时,应便于特殊天气条件下的日常维护。
充电机应采用抗冲击力强、抗老化的材质。
充电机表面涂覆色泽层应均匀光洁,不起泡、不龟裂、不脱落。
非绝缘材料外壳应可靠接地,结构上应防止操作人员触及带电部件。
(6)其他要求:
①施工现场无施工水、电,需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②证件办理及其他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3.本项目控制价
最高总价不高于3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超出上述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①本项目报价为含税价格(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总价需要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包含全部费用,我方不再额外承担其他费用。
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额30%的预付款,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额的70%;审计完成后,乙方提供9%税率的工程类专用发票,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97%;壹年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3%质保金。
三、资格要求:
本次项目谈判要求报名供应商具备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履行本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不存在严重经营异常或者行政处罚情况。
3.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及以上资质。
四、报名及资格预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8:30-7月22日17:30,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网址:http://aviagroup.jcebid.com(山西航空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
(二)资格预审
供应商报名时需在山西航空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aviagroup.jcebid.com)上传以下相关资料电子版: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如未更换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盖章版。
3.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
4.报名申请书(附件1)。
5.资质证书。
6.《承包商(供应商)承诺书》(附件2)。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供应商取消其评标资格。
五、谈判要求
(一)本次谈判采用线下谈判方式,谈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在正式谈判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密封提供相关谈判资料(至少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包含本公告“资格预审”相关资料纸质版、报价文件(总价及分项报价)、施工方案、相关能力证明文件、《报名申请书》、《承包商(供应商)承诺书》等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应与报名时山西航空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上传资料日期一致,按时参加谈判。
(三)中标方式:本次谈判采用综合评标法中标方式确认中标单位。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健浩
联系电话:0351-*******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199号太原机场综合楼
附件1:
报名申请书
太原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贵单位 项目已于近日发布谈判公告。经研究,我单位拟参与该项目的谈判报名。
特此申请
申请人名称(签章)
邮 编:
地 址: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2:
承包商(供应商)承诺书
太原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参与贵公司 项目。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民航、山西省和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方面的有关规定,不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行贿,不联合有关联的企业共同报名。如发现我公司违反上述规定及有关承诺,可将我公司列入不良承包商(供应商)名单,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我公司承诺无条件接受,并积极配合对我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承办商(供应商)(公章):
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DD000E;
EE00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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