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长春分行自助设备运营外包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中信银行长春分行自助设备运营外包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中信银行长春分行自助设备运营外包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我行业务需求,现启动“中信银行长春分行自助设备运营外包服务项目”供应商招募工作。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企业均可自愿报名,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信银行长春分行自助设备运营外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中信银行长春分行自助设备运营服务。主要内容:

长春市辖内所有离行式自助设备和在行式自助设备的现金清分工作、清机、加钞、制定加钞计划、配钞装箱、回钞清分清点、备钞调款清分、吞卡处理、非技术性、损坏性故障(卡钞、卡纸、堵卡、设备重启等)处理、协助第三方现场故障排除、接听客户电话、处理客户投诉、耗材更换、设备钥匙和密码的使用及管理、日常巡检、设备运营监控、报警处理、机具巡检保洁、自助设备选址、网点装修配合及撤机、差错对账等日常运营服务,配合我行的各项例行检查、执行我行的安保制度、管理制度等。

四、项目服务要求

1.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我行要求,负责其人员在为我行提供服务过程中的日常管理,依据我行提出的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和规范服务行为,执行我行根据外包项目工作需要制定的服务规范、考评办法等。

2.所提供驻场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违法违规违纪不良记录,积极乐观,身心健康,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形象较好,亲和力较强,服务意识较强。原则上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相关岗位的上岗证书或通过我行有关培训,具备履行外包服务的技能与资质。

3.若出现以下情形,我方行有权要求更换服务人员:(1)服务期间出现重大差错,或导致重大风险事件的;(2)服务期间因本人原因影响被服务的我行团队考评,或造成有效投诉的。

4.如因业务发展导致外包工作量增加的,供应商应按我行需求增补服务人员。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服务人员,确保外包服务人员充足,避免因人员而影响业务运行,若出现因离职、不能胜任退回等原因造成项目服务人员不足时,供应商应确保在约定时间内补充。

5.应组织对其服务人员进行保密培训、保密规定,签订保密协议,并须确保供应商服务人员保守我行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供应商人员不应因工作调动、辞职等原因而泄密,并对供应商人员泄密而导致的我行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进行相应的赔偿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须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与在我行进行外包服务的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与外包服务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及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等,避免与服务人员产生劳动纠纷而影响我行外包业务的开展。

7.服务人员进驻我行的工作场所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服务人员应遵从我行内部管理制度。供应商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行业及我行业务规章制度,并实施有效的内控监管。

8.服务人员必须进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职业道德等专门培训与考核。供应商相关现金清分服务人员需具备反假币资质。

9.因其服务管理、操作流程或本身管理系统、人员、制度不完善或有问题等原因给我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10.应提前做好业务连续性相关准备并维护好相关资源,做好应急预案,保证所服务的业务连续开展,保证自助设备正常运行服务。

11.原则上应在本地设有分支机构或者办事处,有专门的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管理及运维,该负责人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12.为本项目组建的服务团队原则上均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如存在本单位第三方服务外包人员配合,外包人员数量不得超过服务团队人员总数的3/4。

13.应遵循我行的业务及管理制度要求,与我行共同制定本合作项下的自助设备专业化服务标准及业务操作规范。

14.应按照我行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管理现金清分场地及相关设备。

15.应配合我行进行内外部审计工作及监管机构监控检査工作。

16.供应商须有金融行业同类外包服务经验,曾服务过金融机构同类外包项目。在以往案例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金融系统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事件。

(二)基本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3.企业运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5.具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备相关行业资质;

五、供应商报名提交资料

(一)报名文件1

EXECL版《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

(二)报名文件2

按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销售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公司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综合能力、财务能力、技术能力、服务能力、与银行业的合作状况等内容介绍;

3.《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中所列的合作案例合同或成交证明文件(如中标通知书),以及合作机构出具的履约评价或评分(如有);

4.行业相关资质证明;

5.2019度至今审计报告。

六、报名资料提交方式

1.我行仅接受电子邮件报名;

2.报名文件包括:一个PDF格式的《供应商报名文件》,一个EXECL格式的《供应商报名表》,一个WORD版本的《报价格式建议》,具体详见附件;

3.报名文件须在15M以内;

4.报名文件不得为压缩文件、下载链接,也不可以分拆为多份文件、多个压缩包或多个邮件;

5.两个报名文件的命名均应为:中信银行长春分行自助设备运营外包服务-公司全称。

七、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7月22日17:00]

八、相关说明

1.我行接受报名并不表示接受报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等工作;且我行有权对供应商征集审核结果不做任何说明;

2.供应商提交资料中如有虚假信息,一经发现,我行将予以备案并禁止相关供应商参加后续采购项目;

3.在审核过程中,我行集中采购部门如认为必要,将安排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4.所有报名供应商均视为已无保留地同意我行在采购业务范围内使用其报名信息。

5.上述内容为我行采购相关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或采购文件为准;

6.收到报名材料后,我行将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回复“报名成功”,供应商不需要电话确认;

7.报名审核通过后,我行将根据项目进度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进行技术交流;未通过审核的,不另行通知;

8.供应商提交资料中如有虚假信息,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技术交流的,我行将取消其报名资格、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限制其后续参加我行采购项目;

9.其他内容详见《供应商报名文件》中的“报名须知”。

  1.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刘经理 0431-******** liujiatui_cc@citicbank.com

    项目报名:夏经理 0431-******** xiazengge_cc@citicbank.com

    附件:1.供应商报名文件

    2.供应商报名表

    中信银行长春分行财会资负部

    [2022年7月18日]


,长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营外包 自助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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