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中学食堂服务项目(汉族餐厅)竞争性比选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中学食堂服务项目(汉族餐厅)竞争性比选公告
本项目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中学食堂服务项目(汉族餐厅),发包人为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中学,代理机构为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现以竞争性比选的方式选择本项目的实施单位。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比选范围2.1服务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中学白塔校区(昆明市白塔路中段241号)、求实校区(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2192号)。
2.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委托经营人需按照所有约定试营业三个月,试营业期内,每月学校及膳食委员会进行评分考核,评分考核需达到85分以上,且试营业期满后进行学生、教职员工满意度调查,满意度需达到85%以上方可正式签订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内,每学期进行一次师生全员问卷调查,师生满意度达到85%,学校及膳食委员会每月进行评分考核,评分考核达到85分以上,方可续签下一年的合同。在试营业或营业期间委托经营人应积极主动了解全校师生用餐服务需求及满意情况,如果发生违约情况,或者合同期内学校及膳食委员会评分累计出现两次不足85分,或者师生全员问卷调查满意度有一次不达到85%时,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与委托经营人的委托经营合同,实行退出机制(退出机制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委托经营人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委托经营人不得以此作为向甲方索要赔偿的理由。
2.3比选范围: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中学白塔校区(汉族餐厅),求实校区一楼(汉族餐厅),求实校区二楼(汉族餐厅)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食堂进行规划装修,提供设计方案,方案须经由校方确认审批,按照方案完成装修,完成后所有装修设施及固定资产投入归学校所有,来修去留,学校不给与补偿,提供食堂的经营服务方案,经校方确认审批后,按照方案做好服务;提供学校师生正常的早、中、晚餐及特色小吃服务,对教师工作餐提供服务,对学校考试、艺术节、交流检查等活动提供供餐服务,配合学校工作要求的其他餐饮服务,经营范围不得超出上级规定学校食堂可允许的项目及营业证照上规定的内容,服务内容不包含超市小卖部的经营,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4服务标准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昆明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昆明市盘龙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学校食堂管理及食堂运营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等国家及地方现行管理规定。
(2)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卫生条件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发包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3)成交人应本着“提升服务品质、保本让利经营”的原则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和员工培训;落实“明厨亮灶”的相关要求;实行6T管理;按照学校相关要求,严格进行人员管理及规范经营服务活动等。
(4)成交人应接受学校的考核,如出现食品安全等问题,学校将立即上报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并接受相应处罚;
(5)成交人须按学校要求,实时对食堂进行安全巡视,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注意消防检查及其它安全隐患排查。
(6)服务场地的房屋、食堂设备设施、易耗品及附属建筑的水、电、煤气费等,全部由成交人承担;按照学校要求,进行相关设施设备的投入和改造。
(7)成交人成交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转租,特色小吃必须由成交人自主经营管理,如发现分包、转包、转租的情形,发包人立即实行退出机制、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8)所有餐饮食品的饭菜价格须由学校审核,成交人不得擅自调价。
2.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三个标段,一标段为白塔校区(汉族餐厅),二标段为求实校区一楼(汉族餐厅),三标段为求实校区二楼(汉族餐厅),供应商可同时报名参与一、二、三标段的投标,比选时按标段顺序进行评审,已经成为上一标段推荐成交候选单位的不再推荐为下一标段成交候选单位。
2.6比选活动及成交人的经营管理存在政策及市场经营等风险,各比选申请人应综合考虑,自行承担各种风险。
注:
(1)本项目采用两轮评标办法(用“第一轮详细评分办法”和“第二轮现场考查打分表”进行打分),依据两轮评分测算出综合得分,评审小组根据两轮的综合得分按标段推荐前三名成交候选人。
两轮评标办法具体是:第一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选出排名在前的六名比选申请人(第六名得分并列的可一并进入第二轮考查打分;不足六人的,全部推荐),作为第二轮评比的入围比选申请人;第二轮对第一轮入围的比选申请人现场考查进行打分,得出第二轮得分。综合得分测算方法:入围第二轮考查打分的比选申请人的第一轮得分的70%+第二轮考查打分得分的30%=最终得分。
(2)若比选申请人中标需自行配置一定厨具及场地设施改造的,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3.1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比选申请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时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3.3比选申请人2019年1月至今在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
3.4比选申请人对食堂所需的食材、肉类、油的采购必须有检验报告、检疫合格,提供承诺书。
3.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3年以上餐饮服务管理经验,提供社保证明及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得更换的承诺书;
3.6拟派本项目的厨师须具有中式烹调师且职业等级为中级(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健康证及无犯罪记录(提供无犯罪记录的承诺书),在合同实施期间如更换厨师人员需校方同意,提供相关承诺书;
3.7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均须持有健康证,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8近三年(2019年1月至今)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资格;比选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 “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
3.9比选申请人须承诺若有幸成交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并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4.1请于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2日,每天9时30分至 11 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00分,持(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2)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署名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在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4.2 竞争性比选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邮购竞争性比选文件。
5.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5.1 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争性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28日09时30分,地点为: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2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kmcsn.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发 包 人: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中学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塔路247号
联 系 人:曾老师
电话:0871-********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联 系 人:邹蓉、李曼溪
联系电话:189*****561、158*****353
标签: 食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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