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漓江路智慧立体停车场和披烟园新建地面及淇水大道等18处地面生态停车场改造)
鹤壁市淇滨区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漓江路智慧立体停车场和披烟园新建地面及淇水大道等18处地面生态停车场改造)
鹤壁市淇滨区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漓江路智慧立体停车场和披烟园新建地面及淇水大道等18处地面生态停车场改造)
招标编号:QBSGZB-2022-0718-0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淇滨区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漓江路智慧立体停车场和披烟园新建地面及淇水大道等18处地面生态停车场改造)已由淇滨发改【2022】8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滨区市政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智慧停车场建设(漓江路智慧立体停车场和披烟园新建地面及淇水大道等18处地面生态停车场改造),其中漓江路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为地下二层平面移动智能车库;淇水大道、会展中心、会展中心南侧等18处为地面智能生态停车场维修改造。
2.2建设地点:淇滨区;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工程投资:4800万元;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设计、施工、采购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9承包方式: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包设计、包施工、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含扬尘治理)、包工期等。
3.1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有设计资质投标人需具备建筑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设备资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同时具有4层及以上平面移动类停车设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并提供2022年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2022年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3.4设备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机械或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2022年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3.5投标人提供企业近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如果是新成立公司必须提供成立年度以来的财务报表),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财务报表;
3.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主体名单”记录②投标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的“黑名单”和“失信惩戒”记录;③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将被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承诺时间为“2022年1月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需分别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3.7.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涉及本项目有关的一切经济事宜双方仅指招标人与联合体牵头方,招标人对成员方不承担任何经济事宜责任,成员方与本工程发生的一切经济事宜均由牵头方承担。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方交付。
3.7.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7.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意并在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2 年7月18日至 2022 年7月25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https://ggzy.hebi.gov.cn:8060),点击招标公 告详情页面的“我要投标”按钮进行自行下载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招标资料。
4.2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全国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上发布, 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 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 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8月18日 09 时 30分,远程开标会地点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场地安排。
5.2 投标文件的上传方式:投标人应当在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打开“鹤壁市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河 南 省 · 鹤 壁 市 ) ” (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点击招标公告详情页 面的“我要投标”按钮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 密投标文件上传成功。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开标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6.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s://ggzy.hebi.gov.cn:806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 人无需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 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 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6.4 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手册查阅“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服务指南- 操作手册及视频栏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淇滨区市政建设发展中心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华山路北段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92-*******
代理机构:河南信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龙门大厦北座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92-*******
监督单位:鹤壁市淇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392-*******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举报电话: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392-*******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0392-*******
标签: 智慧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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