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2022年度个人剂量和辐射环境检测市场调研 (第二次)招标公告

某单位2022年度个人剂量和辐射环境检测市场调研 (第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度个人剂量和辐射环境检测市场调研公告(第二次)
品目

服务/环境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某单位
行政区域重庆市公告时间2022年07月18日17:21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3-********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重庆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徐老师 023-********
代理机构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附件:
附件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2年度个人剂量和辐射环境检测市场调研公告(第二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2年度个人剂量和辐射环境检测市场调研公告(第二次)

项目编号:2022-JL13(05)-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重庆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徐老师 023-********

一、采购项目内容

我部拟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个人剂量和辐射环境检测项目的采购,现就相关情况进行市场调研,欢迎潜在供应商积极参与该项目市场调研活动,提出意见建议,并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我部邮箱。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内容

(1)对本单位405名(一般在360~400人之间波动)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服务周期为一年,检测频率为3个月/周期,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2)对本单位约54台射线装置与同位素装置环境辐射水平监测,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3)对本单位所有辐射工作场所环境表面污染水平监测(如核医学科PET-CT机房、SPECT-CT表面污染水平监测),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4)对本单位的衰变池水体样品总α/总β放射性活度分析;水体样品γ放射性核素活度分析。

设备清单

序号

名称

类别

数量

工作场所

名称

地址

1

直线加速器

II

1

加速器1室

放疗中心1楼

2

直线加速器

II

1

加速器2室

放疗中心1楼

3

回旋加速器

II

1

PET-CT中心

无创中心1楼

4

DSA

II

1

介入中心

B区10楼介入中心

5

DSA

II

1

介入中心

B区10楼介入中心

6

DSA

II

1

介入中心

B区10楼介入中心

7

DSA

II

1

介入中心

无创中心3楼介入室

8

C型臂

III

1

手术室

第一住院部C区12楼

9

C型臂

III

1

手术室

第一住院部C区12楼

10

C型臂

III

1

手术室

第一住院部C区12楼

11

C型臂

III

1

手术室

第一住院部C区12楼

12

C型臂

III

1

手术室

第一住院部C区12楼

13

C型臂

III

1

骨科手术室

第一住院部C区12楼

14

C型臂

III

1

骨科手术室

第一住院部C区12楼

15

C型臂

III

1

急诊手术室

急救部

16

骨密度仪

III

1

骨密检查室

门诊部2楼

17

模拟定位机

III

1

模拟定位室

放疗中心1楼

18

CT机

III

1

CT定位室

放疗中心1楼

19

64排CT

III

1

CT 1室

门诊1楼

20

64排CT

III

1

CT室

从影像中心1楼移到第一住院部A区1楼

21

128排CT

III

1

CT室

影像中心1楼

22

Dr

III

1

放射照片1室

第一住院部B区10楼

23

Dr

III

1

放射照片2室

第一住院部B区10楼

24

Dr

III

1

照片室1室

无创中心2楼

25

数字胃肠机

III

1

照片室2室

无创中心2楼

26

Dr

III

1

照片室3室

无创中心2楼

27

Dr

III

1

普通放射室

门诊部1楼

28

Dr

III

1

普通放射室

门诊部1楼

29

Dr

III

1

体检中心

第一住院部A区22楼

30

Dr

III

1

体检中心

第一住院部A区23楼

31

移动DR

III

1

普通放射室

门诊部1楼

32

移动DR

III

1

普通放射室

门诊部1楼

33

移动DR

III

1

普通放射室

第一住院部B区10楼

34

乳腺钼靶机

III

1

照片室

无创中心2楼

35

牙片机

III

1

口腔科

门诊部3楼

36

牙片机

III

1

口腔科

门诊部3楼

37

牙片机

III

1

口腔科

门诊部3楼

38

PET-CT(原遗漏补办)

III

1

PET中心

影像中心1楼

39

128排CT机

III

1

CT室

无创中心1楼

40

数字胃肠机

III

1

胃肠检查室

无创中心2楼

41

移动CT机

III

1

放射科

第一住院部B区7楼

42

小动物PET/CT

III

1

高血压内分泌科实验室

无创中心1楼

43

骨密度仪

III

1

健康管理科16号房

第一住院部A区22楼

44

骨密度仪

III

1

健康管理科4号房

第一住院部A区23楼

45

骨密度仪

III

1

健康管理科5号房

第一住院部A区23楼

46

车载DR

III

1

健康管理科

车队保管

47

双能X线骨密度仪

III

1

风湿免疫科检查室

第三住院部E区5楼

48

小动物显微CT

III

1

创伤科实验室

第三住院部E区3楼

49

小动物X光机

III

1

创伤科实验室

第三住院部E区3楼

50

移动DR

III

1

武器杀伤生物效应评估研究室

科研大楼

51

移动DR

III

1

放射科

门诊1楼

52

车载DR

III

1

健康管理科

车队保管

53

C形臂

III

1

麻醉科手术室

第一住院部C区12楼

55

CT方舱

III

1

放射科

发热门诊

56

口内牙片机

III

1

照片室

门诊3楼口腔科

注:所有设备情况以现场为准,略有增减。

2.技术服务供应商条件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具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甲级)。

(5)投标人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服务技术要求

(1)近三年有三甲医院同类项目监测业绩。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完整的检测方案,方案中要有进度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保证措施等内容。

(3)个人剂量检测单位能免费提供剂量计,剂量计能检测X、γ、β、中子射线,并且可以提供胸章剂量计,腕式剂量计等满足不同科室的实际需求。

(4)个人剂量检测单位须在检测周期开始前一周寄出有明确标识(剂量计上标注佩戴者姓名和佩戴周期)的个人剂量计。

(5)个人剂量检测单位须在检测周期结束且收到返回的剂量计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6)个人剂量监测单位针对剂量超标的情况应配合甲方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出具最终的检测报告。

(7)所检测的原始数据和出具的报告至少保存三年,并可随时供甲方查阅。

(8)合同期间内解答院方对项目的所有疑问和相关咨询。

(9)个人剂量检测报告能分别给出HP(10)、HP(3)和HP(0.07)。

(10)参加国家疾控中心组织的个人剂量比对并通过考核。

(11)中子剂量计芯片为CR-39芯片。

(12)技术人员配备,应提供至少5人的中国疾控或者中国卫生监督协会颁发组织的放射卫生培训证(以社保为准)。

(13)核医学防护检测部分已经按照GBZ 120-2020更新,所有检测内容全部按照国家最新的标准要求更新。(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

(14)放射防护检测和环境放射性检测内容需按照《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61-2021和《环境γ辐射剂量率测量技术规范》HJ1157-2021执行。(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

二、调研内容

(一)项目经费情况;

(二)主要资格条件合理性、合法性;

(三)潜在投标单位情况;

(四)其他相关情况。

三、被调研人资格条件

合格被调研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被调研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许可范围,成立时间至少满3年。

四、公示时间

2022年7月19日-2022年7月26日

五、 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在公示期内提出,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意见和建议反馈表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qq.com邮箱。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本项目未标明的,反馈时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三)因本项目为服务,反馈时可以明确提出服务费用并提供依据材料。

(四)潜在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完善本项目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不作书面回复。

十三、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徐老师。

2.电 话:023-********

3.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

4.联系地址:重庆市,邮编:******

附:1.意见建议反馈表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辐射环境检测 市场调研 个人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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