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立医院陪护遴选公告

赣州市立医院陪护遴选公告

一、资格要求:

1.参与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与人遴选陪护服务公司需提供参加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参与人项目分包;不接受参与人由外公司挂扣承包。

二、方案管理:

(一)员工基本条件

1.普通员工

(1)语言清晰,有一定的沟通能力。

(2)经公司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并由招标人监管部门认可后方可正式上岗。

2.项目主管

(1)高中或以上学历,懂基本的电脑操作。

(2)男性<55岁,女性<50岁。

(3)2年或以上三级综合医院生活助理服务现场管理经验(提供院方或院方监管部门证明)。

(4)思想正派,原则性强,有一定的管理、沟通、组织、语言表达能力。

3.项目经理

(1)大专或以上学历,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明文件),电脑操作熟练。

(2)男性<55岁,女性<50岁。

(3)3年或以上三级综合医院生活助理服务现场管理经验(提供院方或院方监管部门证明)。

(4)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管理控制、文字综合及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二)员工的职业道德要求

1. 严格遵守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及操作规范。能在病区护士、护士长以及公司管理人员监督指导下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2. 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医院信誉,尊重患者,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3. 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医院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4. 洁身自爱,严禁向患者暗示或索要红包、小费及推荐药品、保健品等。

5. 有保密意识,对患者的资料和隐私要严格保密。

(三)员工的行为要求

1. 着装统一、佩戴工牌。上班时间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高跟鞋。

2.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不得随意离开服务范围。

3. 团结协作,不聚众聊天、不做私事。

4. 严禁院内吵闹、打架、拉帮结派、聚集赌博。

5.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因服务不当导致患者坠床、烫伤、摔伤等事件发生。

6. 严禁生活助理员直接向患者收取生活助理服务费用或以任何理由提高服务价格。

7. 绝对保证不擅自拿取、窃用、倒卖医院废物(要求提供有关承诺及处罚细则)。

8. 严禁向患者介绍及推荐非正规生活助理员(俗称自带陪人),杜绝黑市生活助理服务。

9.严禁漏报、瞒报、谎报生活助理服务人数及费用。

10.严禁操作任何治疗性、技术性工作,如:调输液速度、吸氧、鼻饲、雾化吸入等。

11.发生差错、患者物品丢失、争议或其它异常问题时,需即刻报告现场护士或护士长、公司主管并配合调查。如隐瞒不报按有关规定给予从重处罚。知情不报、包庇违规、差错行为或帮助当事人隐瞒真相,不如实和及时报告上级的,与当事人一并处罚。

12.员工身体不适不能正常工作时应请假病休,如本人强行坚持工作造成不良后果,一律由员工本人及公司方负责,与医院无关。

1.服务模式

医疗护理员是根据医院或病友的要求承担需要照顾病员的生活照料、情感沟通等非医疗技术性工作的人员,陪护公司需为医院设计适合的服务模式,具体包含且不限以下模式:

1、班组护服务人员:

向有条件的科室按服务的需求量,逐步安排足量的护工人员,实行12小时轮岗工作制(刚开始或24小时捆绑服务)。

2、“班组服务”与“一对一”服务相兼容的服务模式:

根据病友入住人数和需求量,以病区为单位成立生活护理服务班组,以病友自愿、自选为原则,采取班组服务和一对一服务兼容模式。

3、“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陪护服务根据病人自理情况和病人需求,由一位护工给一位病人提供陪护服务。

3. 服务内容

护理员向病人提供衣(更衣或加减衣服)食(喂食、水,鼻饲病人除外)、住(清洁、舒适、安全、安静、整洁)、行(行走、运动),个人卫生,语言沟通等服务,如协助病人洗漱、梳头、剪指甲,协助护士为卧床病人翻身、喂食、递送便器、清洁排泄物(经护士同意)、更换衣服、收挂蚊帐等,以及病友提出并经医院许可的其他服务项目。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循操作规范,不得超越工作范围私自进行诸如:接、拨补液、导尿等各种导管,给热水袋、冰袋,调节氧气开关,更换或加减湿化瓶水,吸痰等具有医疗技术性的护理工作,协助科室其它的辅助工作。

1、班组护工协助护站工作内容:

(1)及时为病人更换衣服、床单、被套等床上用品。

(2)清点统计被服。

(3)协助医护帮助术后、检查的病人过床。

(4)负责入院病人铺床。

(5)负责病区协助护士清退探病人员,保持病区安静。

(6)帮助护站做好其它临时性杂活(比如:转床等)。

2、护工病房内工作内容:

(1)晨间护理协助病人洗漱、梳头、清倒污水、便器。收集便器集中消毒。

(2)协助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床上擦身(重病人护士协助),每周协助护士给病人洗头一次,经常检查病人指甲、胡须,必要时协助剪指甲、男病人剃胡须。

(3)协助护士为卧床病人2小时翻身一次,局部皮肤按摩、拍背、调整体位,预防并发症的发生。

(4)递送便器、清倒便盆,用后清洁消毒放回原处。

(5)晨晚间协助拆、挂蚊帐,扫床、整理床单位、床头柜按规定摆放物品,保持病室整洁。

(6)迎接新病人入院,为新入院病人修剪指(趾)甲、胡须。

(7)向病人提供巡回发现式服务、主动询问式服务、请求式服务、固定重复式服务、互动情感式服务、礼仪式服务六个核心构成的衣、食、住、行(运动)、二便、个人卫生、语言沟通等生活照料服务。让病人在住院期间感受到称心的护工服务。

(四)服务规范化要求

1、在医院护理部的指导下开展护工陪护工作,运用科学的管理模式,与护理部联动做好医护人员的助手。

2、有具体的工作内容和相应的操作制度规范及流程,例如:护工服务质量标准、护工现场规范、现场操作流程、督导员现场工作流程。

3、开展陪护培训工作,有相应的培训内容及培训计划。

(五)合理收费:

可以根据病人服务量的大小不同来确定收取不同等级的服务费用,建议班组服务收取不高于150元/人/日的服务费(手术术后三天180元/人/日),一对一服务收取不高于280元/天的服务费。

2.人员配置

各病区根据科室生活助理服务业务量动态配置固定生活助理员,一对多生活助理员与患者的配置比例为1:3-1:5。

3.工作要求

(1)以患者为中心,提供安全、优质的生活助理服务。

(2)保持病室整洁,做到床铺干净平整,桌面整洁,床底无杂物。

(3)定时(一对多至少1 次/小时)巡视病人,满足病人的临时性需求。

(4)严禁生活助理员操作任何治疗性、技术性的医疗护理工作,如调节输液速度和氧流量;更换输液袋;鼻饲、雾化吸入、私自为病人冷敷、热敷等。

(5)生活助理员陪送患者进行病区内或外活动时,需经医护人员同意方可进行。

(6)生活助理员按约定内容提供生活助理服务,严格按照约定附件中的协议书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并签订协议书,未经医院许可,严禁中标供应商私自提高生活助理服务费用。

(7)生活助理员不得私下提价,私自收费或索取小费。

(8)不得强行向患者推荐及提供生活助理服务。

(9)原则上由遴选合格人派收费员直接向患者/家属按标准收费,生活助理员不得直接收费。

三、业绩

1.具有三家三级以上医院的业绩,提供合同并加盖公章。

四、履约金

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遴选出的陪护服务公司服务方向医院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在合同期满并在遴选合格人完成交接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扣除违约金(如产生)后,一次性不计息退还给遴选合格人。本项目不接受履约保函。

2.项目服务月度综合质量考评:每月由医院与遴选合格人联合进行综合质量考核(含季度满意度调查、使用科室服务评价),综合考评分≥95分为优秀,90-94分为合格,<90分的为不合格。低于90分的将根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罚。连续2月考核分数为85分以下,除缴纳罚金以外,医院有权根据具体情况终止合同。

3.其他:

(1)遴选合格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自身的承诺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

(2)遴选合格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五、奖罚说明

此处所述的扣罚均指医院对遴选合格人的扣罚,不直接处罚任何遴选合格人员工。对质量不达标或其他违反服务协议的,根据相关条款扣罚服务费。)

1.未满合同经营权限,遴选合格人自行终止执行合同,除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外,尚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在合同履行期间,遴选合格人将此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的,除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外,尚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遴选合格人未按服务项目要求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经医院两次书面要求,遴选合格人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完成整改,医院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遴选合格人承担。

4.遴选合格人在执行本次合同期间的缺陷、不良投诉或良好表现等,将作为下次遴选评审时的扣分和加分条件。

5.因遴选合格人引起安全事故,遴选合格人除赔偿当事人相关费用外,医院根据具体情况,扣罚:①由不可抗拒因素引发的意外安全事故,不予扣罚;②赔偿金额在*****元或以下,未对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缴纳罚金500元/次;③赔偿金额在*****元或以下,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缴纳罚金1000元/次;④赔偿金额在*****元以上,并对医院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缴纳罚金2000元/次;同时提交书面整改方案并抓落实。在合同期内累计发生2次以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安全事故事件,医院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6.遴选合格人应管理好所属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所属员工发生的一切投诉、纠纷和法律事件,一概由遴选合格人承担。若因遴选合格人管理不善、控制不力而发生群体罢工、游行等重大事件且造成严重影响的,根据造成严重后果程度进行扣罚:①罢工、游行人数在20人以下,对正常医疗秩序未造成影响的,缴纳罚金5000元/次;②罢工、游行人数在50人以下,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缴纳罚金*****元/次;③罢工人数在50人以上,严重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给医院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缴纳罚金*****元/次。除扣罚外,医院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7.遴选合格人必须严格按照协议书收费标准收取费用,未经医院许可,严禁遴选合格人私自提高生活助理服务费用,如违反,除视情节轻重给予每次500至2000元罚款外,连续发生两次,医院有权根据具体情况终止合同。

9.生活助理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中标供应商每人每次1000-2000元罚款,并建议遴选合格人对该员工予以辞退处理。此扣罚款项直接从服务费中扣除。

(1)有意煽动、闹事,影响工作或队伍稳定。

(2)偷盗或泄露医院相关重要数据、病人信息资料等。

(3)主动索取患者红包。

(4)向患者谈及有关病情及其他相关信息或向患者、家属提供治疗性意见和建议,并对患者或医院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5)私自为患者提供生活助理服务或介绍老乡、黑陪为患者提供生活助理服务。

10.以下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中标供应商每人每次1000至3000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建议是否予以辞退处理,此扣罚款项直接从服务费中扣除。

(1)因员工直接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私自抬高生活助理服务收费标准。

(3)利用工作之便收受患者红包。

(4)员工私自超越服务内容为患者提供治疗性、技术性服务工作,如调节输液滴速、氧疗、鼻饲、雾化吸入等。

(5)其它因违反制度、要求、工作流程等,给患者和医院造成损失及严重不良影响。

11.以下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每人每次500至1000元罚款并根据具体情况是否辞退处理,此项罚款归入项目基金。

(1)员工上岗前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到位。

(2)因遴选合格人内部原因,员工拒绝开工影响工作。

(3)擅自收集医疗废物或拿走患者出院后遗留物品。

(4)未经许可擅自拿取科室任何医疗物品或药品如消毒液、换药包、口服药、注射药等。

(5)在工作场合,员工之间或与顾客发生争吵打架行为,给医院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6)利用工作之便进行其他产品推销、出租沙滩椅、短租房等违规行为。

(7)其它因违反制度、要求、工作流程等,虽未有损失,但给患者和医院造成不良影响。

12.以下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每人每次200至500元罚款,此罚款归入项目基金。

(1)上班时间不穿工服、不佩戴胸卡、穿拖鞋等。

(2)在院内大声喧哗,扎堆闲聊、打牌、禁烟区吸烟等。

(3)带亲友到病区冲凉或留宿。

(4)工作过程中,粗言烂语,当着顾客发牢骚,讲怪话、对医疗收费或其它发表不恰当言语,未造成不良后果。

(5)在工作场合,员工之间或与顾客发生争吵,影响未扩散出现场范围。

(6)记录不真实或任务变化后不按实际更改,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的行为。

(7)其它违反职业素质、工作流程及要求等,尚未给患者和医院造成任何损失。

以上罚金如不缴纳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扣至5000元时,医院有权终止合同。

六、遴选方式

本遴选采用综合评价方法,由评委根据遴选要求,对参与遴选的陪护服务公司各项响应和承诺进行评判,并以无记名的方式投票,投票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议后,确定入围的遴选的陪护服务公司。

七、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5日止

2、报名联系方式:152*****298

3、咨询议价时间:2022年7月26号上午9:00时

4、咨询议价地点:赣州市立医院1号楼附楼4楼总务科会议室

标签: 陪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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