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滩区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优质稻产业田间工程招标公告
水滩区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优质稻产业田间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 | 建设地点 | 工程量(m) | 工程总造价(元) |
第一标段 | 岚角山镇香山前村、寅巳塘村 | 3442 | 724049.83 |
第二标段 | 岚角山镇寅巳塘村 | 1035 | 852256.12 |
第三标段 | 岚角山镇宅子甸村 | 800 | 874221.84 |
第四标段 | 岚角山镇香山前村、宅子甸村 | 2204 | 699127.30 |
第五标段 | 岚角山镇宅子甸村 | 1400 | 914235.04 |
第六标段 | 岚角山镇春光村 | 3500 | 901427.49 |
第七标段 | 岚角山镇春光村 | 1000 | 783093.57 |
第八标段 | 岚角山镇春光村 | 1100 | 803668.44 |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3.4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同一人,且从投标开始到项目实施、工程结算、项目竣工验收考评必须是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根据省财政厅湘财农综【20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近三年至少须有一个已竣工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水利基础设施、烟基项目、国土整理工程等),提供能体现本项目委托人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的类似工程施工合同原件,若合同不能体现,须提供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盖章及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标注手机和办公室电话的施工证明材料及该项目施工合同原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加投标的记录。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本工程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资格后审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申请人在电汇单或转账单上需注明“2014年现代农业田间工程”的保证金,未注明的保证金将不被受理。投标申请人凭银行电汇单或转账回单原件参加开标,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打入以下帐户
开户名称:永州市冷水滩区财政局支农资金整合
开户银行:永州潇湘农村商业银行
帐号:91022270001265636012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7日至2014年12月21日(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8:30至12:00,14:00至17:00,逾期不予办理。
7.2报名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169号中胜家园8栋5号门面,报名电话:139*****229****-*******
7.3投标申请人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3)入湘施工登记证(仅外省提供)(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9)类似工程证明材料(见投标单位资格要求3.4条要求)、(10)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以上报名资料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均可,另提供加盖红色原始公章且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壹套备查,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均须在报名有效期内且留存有效的联系方式,否则其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
7.4报名不分标段,每个投标人申请只能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性投标报名,重复报名无效。
7.5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需缴纳招标文件、工程图纸及其他资料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图纸及其他资料费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每套共计6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10、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11、特别说明
根据省财政厅湘财农综【2012】5号文件规定,本工程完工后组织有关专家、建设单位、监管单位、施工单位等人员对工程质量、工艺美观度等进行评比打分。对评分在前三名(打分必须在85分以上)的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在冷水滩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下一次招标项目中,该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投标时取得增加5分、4分、3分的加分优先权;对评分在最后两名(打分在70分以下)的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被暂停参与下一次的项目投标,同一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累计出现两次暂停的,被永久取消参与投标资格的不得参与冷水滩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投标。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冷水滩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冷水滩区梧桐路579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8*****0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邮箱:yzlstyps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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