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物业小区人员排查和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南住建〔2022〕514号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物业小区人员排查和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南住建〔2022〕514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部门,驻邕各物业服务企业:
近日,北海市发现本土确诊新冠病例,为科学有效做好南宁市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有北海市旅居史人员排查和健康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请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部门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疫情防控措施
从严落实“三码”联查(严格要求进出人员扫二维码,出示验健康码、行程码,对有中高风险旅居史或行程码有异常的人员,查验核酸检测码)、测体温、佩戴口罩、公共场所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加强社会面管控,强化人员排查及信息报备
(一)配合小区所属社区开展人员排查及健康管理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告知从北海市来(返)邕人员至少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屯)报告,纳入社区管理,并接受健康管理服务。二是如发现7月4日以来从北海市来(返)邕人员,做好记录并督促提醒其马上主动向小区所属社区电话报告,或在微信小程序“健康南宁”报备。
(二)开展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排查及健康管理工作。如有物业服务企业员工7月4日及以后从北海市来(返)邕的,请相关物业服务企业于即日起登录物业服务行业疫情防控系统(http://113.16.255.12:9093/#/yqfkLogin)网上填报信息(具体要求请见附件)。
(三)开展信息报备。一是小区管控信息填报。即日起,如所服务的小区被划分为风险区,请相关物业服务企业于每天上午11:00前,登录物业服务行业疫情防控系统网填小区信息(具体要求请见附件)。二是项目用工人数填报。请尚未填报项目用工人数的物业服务企业,于7月22日(星期五)前登录南宁市物业服务管理平台(即:BIM技术运用管理平台:http://116.10.194.120:8081/bpmx3/login.jsp)填报项目用工人数(操作说明请见附件)。
三、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宣传
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小区电子屏、出入口标语、公益广告等多种途径,宣传最新防疫知识和政策,提醒广大业主严格遵守“不扎堆、不聚集,戴口罩、扫码、亮码、保持社交距离”等规定,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请各有关单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松劲心态,进一步筑牢全市物业小区防线,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继续对物业小区的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督查,并定期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类似问题反复出现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以及责任人进行通报。市住建局也将联合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部门,对物业小区落实疫情防控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问题反复出现、整改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及信用扣分。
附件:填报要求及系统操作说明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5日
附件
填报要求及系统操作说明
一、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排查及健康管理填报要求及系统操作说明。即日起,驻邕物业服务企业员工如有7月4日及以后从北海市来(返)邕的,请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于每天上午11:00前登录“物业服务行业疫情防控系统”在线填报信息,信息填报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二)系统操作说明
1.手机、电脑均可登录填报,系统地址:http://113.16.255.12:9093/#/yqfkLogin,使用手机填报建议在浏览器中打开。
2.账号及密码:均为《百色市来(返)邕人员排查管控登记表》填表人电话号码。未填报过登记表的新用户可在登录首页注册。
3.在搜索框输入企业名称关键词,并绑定本企业信息。
4.填报相关员工信息:绑定本企业信息后,点击“新增员工记录”→是否有更新:选“是”→点击“新增员工信息”。
5.更新已填报信息:登录后点击已填报员工姓名。
(三)仅报送本企业员工信息,不报送业主信息。
(四)员工本人未离邕的无需报送,仅报送在排查管理时限内,员工本人从广西区内涉及疫情地区来(返)邕的。
二、小区管控信息填报要求及系统操作说明。即日起,驻邕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物业小区如被划分为风险区,请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于每天上午11:00前登录“物业服务行业疫情防控系统”在线填报小区信息,信息填报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二)系统操作说明
1.手机、电脑均可登录填报,系统地址:http://113.16.255.12:9093/#/yqfkLogin,使用手机填报建议在浏览器中打开。
2.账号及密码:均为《百色市来(返)邕人员排查管控登记表》填表人电话号码。未填报过登记表的新用户可在登录首页注册。
3.在搜索框输入企业名称关键词,并绑定本企业信息。
4.填报小区信息:绑定本企业信息后,点击“新增小区记录”。
5.小区未被划分为风险区的,无需填报;只填小区相关信息,不是小区的项目无需填报。
(三)小区风险区域划定有变化的,请及时变更,在已填小区页面点击“更新”。
三、物业服务企业填报项目用工人数填报要求及系统操作说明
(一)请尚未填报项目用工人数的物业服务企业,于7月22日(星期五)前登录“南宁市物业服务管理平台”在线填报信息。
(二)系统操作说明
南宁市物业服务管理平台(即:BIM技术运用管理平台)地址为:http://116.10.194.120:8081/bpmx3/login.jsp,物业服务企业登录后在左侧菜单栏选择“物业服务管理”列表,点击“基本信息管理”中“物业项目信息”,进入物业服务项目管理列表页。如已录入项目信息,点击“项目名称”可编辑已有信息;如尚未录入项目信息,点击“+新增”按钮可新增录入物业服务项目管理信息。
如有疑问,请通过BIM平台物业企业用户交流群(QQ群号:*********)联系群管理员。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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