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寿镇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百寿镇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永福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77元(其中:预算价*******.64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20元,规费******.94元,增值税******.99元)。

根据《永福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规定及永福县财政局永财建【2022】100号,现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调整为:*******.03元(不含文明施工费******.20元,规费******.94元,增值税******.99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 *****.66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人:永福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盖单位法人章)

代理机构: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法人章)

2022年7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全民健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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