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盐城海文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接电工程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海文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接电工程。
2、建设单位:盐城海文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境内。
4、项目规模:约500万元。
5、工期:90日历天,具体服从招标人建设要求。
6、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盐城海文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接电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均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业绩要求:无。
4.3信誉要求:
4.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3.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3.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3.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4.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6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7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2年7月23日18:00前往盐城市人民南路国际创投中心北楼9002室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领取招标文件,逾期未领取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600.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有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壹万元整(¥:
*****元)。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1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2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后无息退还。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⑤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六、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海文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158*****675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177*****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