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沥青拌和机物资招标公告
油田沥青拌和机物资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吉林油田沥青拌和机物资采购招标
项目编号 ****-*******-JLYT-*******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组织部门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沥青拌和机物资采购招标项目;招标范围及数量:沥青拌和机1台,共计1个规格(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一个标包;交货方式:卖方负责运输; 运输方式:卖方根据实际情况自定;交货地点:吉林油田建设公司;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交货;
2.使用功能:详见《附件5:沥青拌和机技术要求》
3.技术标准:详见《附件5:沥青拌和机技术要求》
4.质量要求:详见《附件5:沥青拌和机技术要求》
5.服务:质保期限: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一年或一年以上;其他:卖方负责装卸(吊装设备由招标人无偿提供)、安装调试(其中电力、焊接设备、柴油、沥青混合原材料由招标人无偿提供)、培训等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
6.项目进展情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沥青拌和机物资采购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为一般纳税人且税率为17%;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中国石油物资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网络资格: 3.2.1具有中国石油物资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网络资格,准入项目名称和物资编码为“******** 沥青拌和机 ”;或 3.2.2 不具有3.2.1所要求的中国石油物资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网络资格的,必须在投标前取得吉林油田公司物资管理部批准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资质审查表》;中标后,凭中标通知书和批准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资质审查表》办理相关准入手续。 3.3 资质要求 3.3.1 生产商; 3.4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 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3.6 投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 须实质性响应《附件5:沥青拌和机技术要求》的“*”条款;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4年12月17日 08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4年12月22日 16时00分00秒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4年12月17日至2014年12月2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锦江大街267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二楼207号标书发售室; 4.3 招标文件获取时须持证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往来单位字典编码申请、银行现金存款回执单或银行电汇回执单、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4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标段/标包每套售价500元;银行存款到指定帐户,备注栏注明:“沥青拌和机”,不接受现金;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5 关于异地厂家无法到达现场购买标书的问题。 4.5.1 在标书发售截止日期前按照下述程序,可获得电子标书。 4.5.2 购买资料包费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出,可联系汇款确认联络人进行确认。 4.5.3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往来单位编码申请表、银行现金存款回执单或银行电汇回执单、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给标书发售联系人。 4.5.4 标书发售联系人在汇款确认联络人确认的前提下,提供电子标书。 报名监督电话 ****-*******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应在投标截止期10日以前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全部提出。异议受理电话:徐先生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1月07日 09时00分00秒
投标预备会和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时间:2014年12月2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203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1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203室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 5.4 投标保证金 5.4.1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每标段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中石油系统内部企业和原吉林油田改制企业可以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时须提供《中国石油内部企业证明》(附件6)。 5.4.2 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为电汇,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电汇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沥青拌和机”。 5.4.3 投标保证金须在每月26日前汇到指定账户,逾期责任自负。
六. 开标
招标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开标时间: 2015年01月07日 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203室开标室。
地址: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锦江大街267号
邮编: 138000
联系人: 徐女士
传真: ****-*******
电话: ****-*******
电子邮件: liang-shuang@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松原吉林油田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
账号: ****************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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