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店镇初级中学校2022年暑期教学楼整治改造项目

高店镇初级中学校2022年暑期教学楼整治改造项目

谈判公告

高店镇初级中学校2022年暑期教学楼整治改造项目

一、谈判条件

四川华丞鑫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宾市翠屏区高店镇初级中学校的委托,拟对《高店镇初级中学校2022年暑期教学楼整治改造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谈判。

二、项目概况及谈判范围

(一) 项目概况

宜宾市翠屏区高店镇初级中学校拟对高店镇初级中学校2022年暑期教学楼整治改造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二) 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高店镇初级中学校2022年暑期教学楼整治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双城街道高店场社区高南路34号

3、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由教学楼、综合楼屋面漏水整治、教学楼外墙墙面砖脱落整治组成。

4、工期: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按采购人要求的方式完成履约。

5、最高限价:******.25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工作内容: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补充资料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商务要求

1、履约时间和地点

(1)履约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按采购人要求的方式完成履约。

(2)履约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双城街道高店场社区高南路34号

2、履约保证金

(1)金额:成交金额的5%交至采购人。

(2)交款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前。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3)履约保证金退还:在工程验收合格满5个工作日后,采购人接到供应商申请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采购人确认本合同工程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递交质量验收合格证明通知书给收款单位并由其向供应商退付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合同价款

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规费、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

4、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签订施工合同且进场后预付合同总价款的10%;第二次付款:工程完工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80%;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到合同总价的97%,其余3%为质量保修金。待质量保修期满后无息退还。资金的拨付以转帐方式划拨到成交企业的基本帐户上。

(2)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5、供应商须承诺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为本单位人员(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6、民工工资保证金将按照“川人社发〔2021〕24 号、宜人社发〔2021〕28号文件执行。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分公司则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任一网站的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具有的入川登记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 2022年 07 月20日至2022 年 07 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准备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联系QQ:*********进行网上自愿报名,报名成功后,获取该项目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

3、采购人不提供邮购谈判文件服务。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 07 月26日上午 10时 00分,地点为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浙商临港新天地3号楼12楼1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谈判无效。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公告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参选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本项目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 3000.00元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类别为工程,请供应商自行将代理服务费计算进入报价成本中)

2.收取方式: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市翠屏区高店镇初级中学校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高店镇高店村宽田社大龙塘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苏先生 138*****83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华丞鑫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浙商临港新天地3号楼12楼1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苏女士183*****46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暑期教学楼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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