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财政电子票据改革项目竞争性磋商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财政电子票据改革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财政电子票据改革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软件/基础软件/操作系统

采购单位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2年07月19日14:0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7月19日至2022年07月25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7月29日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
预算金额¥2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宁
项目联系电话176*****060
采购单位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0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骆老师、 ********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宁、郭小芳176*****060/186*****206

项目概况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财政电子票据改革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如需现场报名请先咨询预约招标业务人员,否则不予接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财政电子票据改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与采购人、潜在供应商等本项目相关单位不存在利益关系。(3)供应商最近三年(2019-2021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打印页面)。(4)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黑名单、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打印页面)。(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9日至2022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如需现场报名请先咨询预约招标业务人员,否则不予接待

方式:近期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影响,提倡通过网上以邮件形式报名:将报名资料彩色扫描件发至邮箱:liu*****@163.com。并将原件开标时带给招标代理机构(备注:XXXXX单位、XXXXX项目、XXX项目编号XXX联系方式)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财政电子票据改革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财政电子票据改革项目

(2)采购内容:

财政电子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管的,行政事业单位在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的数字电文形式的凭证。

财政电子票据是单位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本次上海市职工保障会响应市财政局电子票据改革号召,拟对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业务票据进行全面改革。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职工互助保障电子票据模式进行改革,纳入财政电子票据管理。

2、根据财政电子票据管理要求,对原系统工行手续费业务进行改造。

(具体项目内容、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4)磋商控制价:27万元。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

(6)服务地址: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与采购人、潜在供应商等本项目相关单位不存在利益关系。

(3)供应商最近三年(2019-2021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打印页面)。

(4)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黑名单、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打印页面)。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方式:

(1)、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5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近期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影响,提倡通过网上以邮件形式报名:将报名资料彩色扫描件发至邮箱:liu*****@163.com。并将原件开标时带给招标代理机构(备注:XXXXX单位、XXXXX项目、XXX项目编号XXX联系方式)

(2)、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如需现场报名请先咨询预约招标业务人员,否则不予接待

(3)、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领取磋商文件时需将下列资料彩色扫描件发至邮箱并将原件开标时带给招标代理机构: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将相关报名资料发至邮箱,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需将报名资料彩色扫描件发至邮箱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与采购人、潜在供应商等本项目相关单位不存在利益关系(原件加盖公章)

4、关于信用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打印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打印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凡复印件须盖红章,否则不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或填表者承担。

(4)、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采购代理单位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评审时仍由磋商小组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磋商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7月29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

本次磋商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磋商。磋商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以及装订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三副以及一份电子版(U盘)准时出席磋商会议。

开评标相关人员在进入磋商场所前,应当佩戴N95或者KN95口罩、扫描"场所码"或"数字哨兵"、测量体(额)温、实名登记;进入开评标场所后,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杜绝聚集,不得在场所内随意走动,不得在磋商过程中进出磋商场所。现场递交者为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我公司:

(1)随申码红码、黄码或无法提供随申码的;

(2)无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抽样证明的;

(3)未佩戴N95或KN95口罩;

(4)体(额)温复测≥37.3℃的;

(5)发热、咳嗽、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乏力、气促等症状的新冠肺炎可疑患者;

(6)属于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社区健康管理期间的;

(7)不配合磋商场所疫情管理规定的

五、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

地 址:骆老师

联 系 人: 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068号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单位: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

联 系 人:刘宁、郭小芳、

联系电话:176*****060186*****20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068号        

联系方式:骆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联系方式:刘宁、郭小芳176*****060/186*****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宁

电 话:  176*****06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财政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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